1-4月,全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98.2%,增速较上月提高61.2个百分点;房屋施工面积27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1%;商品房销售面积0.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5.1%;商品房销售额1.1亿元,同比下降84.1%。
附注:
一、统计范围
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主要统计对象为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末止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由现房销售建筑面积和期房销售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
责任编辑: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