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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4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建设地)

日期:2021-05-21 10:43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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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4月                          单位:平方米

项    目

2021年1-4月

2020年1-4月

同比增长(±%)

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

32576

4056

703.2

  现房销售面积

10770

481

2139.1

  期房销售面积

21806

3575

510.0

待售面积

370682

396121

-6.4 

  房地产开发领域主要指标的统计范围、指标解释、数据来源及发布频率

  一、统计范围 

  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主要统计对象为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指标解释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由现房销售建筑面积和期房销售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 

  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