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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收入小幅下降

日期:2020-02-17 11:20    来源: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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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2月,全区55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实现营业收入92.6亿元,同比下降5.1%,实现利润总额3.8亿元,同比下降62.3%。收入总量排名前三的领域为文化传播渠道、创意设计服务、内容创作生产领域,共实现文化收入80.1亿元,同比下降6.4%,占规模以上文化收入总量的86.5%。其中文化传播渠道领域实现文化收入47.3亿元,同比下降4.1%;创意设计服务领域实现文化收入25.9亿元,同比下降12.3%;内容创作生产领域实现文化收入6.9亿元,同比增长2.4%。
  附注:
  一、统计范围
  年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其中制造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责任编辑:赵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