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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盘点

日期:2020-02-11 16:26    来源: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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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字〔2020〕15号)文件。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可查看政策原文。
  为了帮助怀柔区中小微企业了解相关政策,我们结合企业咨询的主要问题,编制了政策解读,温馨为您服务。
  一、本次政策都能享受哪些补贴?
  1.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旧政策)
  2.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新政策)
  3.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新政策)
  二、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条件
  (1)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
  (2)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3)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
  2.补贴标准
  (1)招用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的本市“4050”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或招用未实行就业失业管理的绿化隔离建设、资源枯竭、矿山关闭或保护性限制等农村就业困难地区,且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此类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此类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6%,失业保险补贴0.8%,以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60%的,以实际缴费基数为补贴基数;医疗保险补贴10%,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补贴基数。
  (2)招用本市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类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6%,失业保险补贴0.8%,医疗保险补贴10%,以各险种最低缴费基数为补贴基数。
  3.申请时限。按规定办理单位就业登记或转移就业登记手续、履行劳动合同且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半年或一年的企业,可于次月起90日内提出申请。
  4.申请方式。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超市”(http://rsj.beijing.gov.cn/)申请相应补贴。
  三、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
  1.申请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2%);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19年度裁员率=1-(2019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自然减员人数)/2018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2)2019年度利税总额同比下降50%以上,连续两个季度出现亏损,且2020年第一季度出现亏损的;
  (3)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
  2.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2019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企业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3.申请时限。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4月1日至7月31日申请。
  4.申请方式。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超市”(http://rsj.beijing.gov.cn/)提出申请,经市审核小组联审通过。
  四、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条件
  (1)2020年前4个月月均缴纳失业保险费人数,不少于2019年月均缴纳失业保险费人数的;
  (2)不在北京市禁限目录内的,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此文件请网上自行查询)中小微企业条件的;
  (3)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非国有企业,主要指注册在“中关村一区十六园”、“三城一区”或属于十大高精尖产业的企业。
  温馨提示:
  中关村一区十六园:包括东城园、西城园、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石景山园、门头沟园、房山园、通州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昌平园、平谷园、怀柔园、密云园、延庆园。
  三城一区:指的是怀柔科技城、中关村科技城、昌平未来科技城、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2.补贴标准
  (1)截至4月底企业月均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与2019年月均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相比持平或增长20%(不含)以内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30%的补贴;
  (2)截至4月底企业月均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与2019年月均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相比增长2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
  补贴金额按照企业申报并经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最高补贴上限以2018年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最高补贴6315元/人)。
  注:对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在其申请享受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时,核减已享受的相应补贴。
  3.补贴期限。2020年2月至4月。
  4.申报时限。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5月1日至7月31日申请。
  5.申请方式。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超市”(http://rsj.beijing.gov.cn/)提出申请,区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审核,有疑问的报市审核小组联审通过。
  五、网站登录方式
  1.百度搜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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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点击“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选择“就业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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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进入“就业超市”,点击“登录”后选择“单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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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此界面进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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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