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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怀柔区科普示范(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1-02-26 11:02    来源: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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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科普资源,调动我区相关单位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建立一批符合现代社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科普示范(教育)基地,切实推进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现开展2021年怀柔区科普示范(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2.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以公益性为目的,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和科技示范活动。

  3.科普宣传教育和科技示范等工作任务与职责明确,机构健全,并配有至少2名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

  4.具有一定规模的专门用于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场所和配套设施。

  5.有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经费。

  6.推广的新技术、新品种在当地形成一定规模,能够辐射和带动周边群众应用。

  7.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技术、信息辐射影响周边60%以上的地区或带动群众1000人以上。

  8.经常开展面向群众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的活动不少于10次、受益群众2000人次以上。

  二、申报材料

  1.怀柔区科普示范(教育)基地申报表(内容完整,应包括基地执行计划和实现目标,不得空项,相关证明材料另附)。

  2.怀柔区科普示范(教育)基地资金预算表(预算内容有据可查)。

  3.申报材料纸质正式版一式两份(签章齐全)。另附申报书复印件七份。

  三、申报方式

  1.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区科委社发中心电子邮箱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将材料纸质版送至区科委社发中心(怀柔区湖光小区24号107室)

  四、申报时间

  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19日下午5:00前,过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方式

  1.评审采取实地考察和评审会相结合的方式。

  2.区科委组成检查组进行实地考察。评审会由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汇报,专家组现场打分。

  3.区科委综合实地考察及评审会整体情况,将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的基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2021年的奖补对象,予以公布。

  联系人:闫彬 路朱云     

  联系电话:69644006

  电子信箱:kwnyk@126.com


  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王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