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施行“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日期:2019-12-20 10:21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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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3号)要求,我局草拟了《全面施行"三项制度"的工作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3号)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原则,在我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各单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怀柔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施行《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的信息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以政府网站公示、办公场所现场公示、政务新媒体公示等多种方式,将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施行《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施行《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工作安排

  分为:实施准备阶段、全面推行阶段、整改验收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监督指导。三是做好执法保障。四是强化舆论宣传。五是加强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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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