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政策解读材料

日期:2020-06-22 16:10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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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怀柔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29日印发了《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京政发〔2019〕19号),对全市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支持政策、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安排。按照市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怀柔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7月-2022年6月)》。
  二、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2年底,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全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6%以上,国家与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三、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主要任务涵盖农村污水治理、小微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5大部分,将未来3年涉及水环境治理方面急需建设好、管理好、整治好的各项工作、措施予以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地和落实。
  1.加快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一是根据市水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的任务安排,分三个批次推进87个村庄的污水治理工作,在市级部门完成专项建设任务审批后两年时间完成区级审批及工程建设实施。二是因地制宜采取经济可行的技术路线。三是对农村污水收集系统已经覆盖的村,提出查缺补漏、优化完善的计划,解决最末端管线连通的“神经末梢”问题,实现村内污水有效收集,避免污水横流。
  2.开展小微水体整治。以河长制为抓手,开展小微水体普查,建立台账,对于存在问题的小微水体,由相关管护责任单位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并落实,实现五无目标(“五无”即:无垃圾渣土、无集中漂浮物、无污水排入、无臭味、无违法建设)。
  3.加强合流制溢流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坚持“点、线、面”结合,通过源头治理、末端拦截、分散调蓄、就地处理等方式,开展雨污混接错接治理、“清管行动”、优化雨水排除出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消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4.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一是结合农村污水治理,新建污水收集管线120公里。二是加快推进怀柔、怀北两座区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解决怀柔科学城及怀柔新城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保障下游水源地安全。三是持续推进升级改造既有镇村级污水处理厂站,三年内推进95座存量污水处理厂站,其中工程完工49座,开工建设46座,后续完工后实现存量污水处理厂站升级改造。
  5.进一步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一是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实现专业化运营维护,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绩效考核付费制度,落实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单位和运维经费。二是开展排水管网权属普查等工作,建立完善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建立最长5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深入开展入河(水库)排污口整治,以考核断面稳定达标、水环境持续向好为重点,排查摸清河流水体(水库)沿岸排污口底数,加大整治力度,杜绝污水直排入河(水库)。四是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五是加强水体及岸线垃圾治理,排查、整治城市蓝线及河湖管理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规范垃圾转运站管理。六是加强水环境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查处河道沿岸偷排污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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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