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补助意见》政策解读材料

日期:2020-11-09 13:30    来源:区水务局

字号:        

   (一)《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补助意见》的背景
  为认真贯彻实施《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保护怀柔水库饮用水源,从1995年以来,在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制约,农民人均收入普遍偏低。根据《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务局关于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农民生活困难补助意见的通知》(怀政办发〔2009〕37号),为了改善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2009年起对生活在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给予补助。
  (二)《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补助意见》的主要内容
  现居住在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户口在册的农业人口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包括:怀柔镇郭家坞、红军庄、孟庄、兴隆庄、卧龙岗;桥梓镇杨家东庄、秦家东庄、前辛庄、后辛庄。
  (三)《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补助意见》调整前后主要变化点是什么
  一是将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二是将补助范围人口核定登记时间由“2008年12月31日24时为准”调整为“上一年12月31日24时为准”。
  (四)《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补助意见》调整的执行日期是什么
  2021年12月30

作者:
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