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副书记、代区长于庆丰全面解读我区贯彻落实《怀柔区无物业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0-10-21 16:10    来源: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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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立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体系,近日,《怀柔区无物业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下称《实施方案》)开始正式实施,于庆丰同志就《实施方案》的制定目标、职责分工和收费标准做了重要解读。
  于庆丰同志指出,我们要以保障民生、改善居住环境为目标,以“保基本、抓规范、促提升”为准则,在从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的基础上,以业主需求为导向,逐步实现无物业小区的“五有”(“有安全防范、有绿化养护、有基本维修维护、有停车管理、有卫生保洁管理”)目标,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步探索和构建我区无物业小区实施物业服务管理长效机制。
  于庆丰同志还强调,要加强良性互动、物业行业规范性监管、物业管理队伍建设,无物业小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涉及本系统小区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督导,确保怀柔区无物业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各企事业单位应积极督促在职员工积极缴纳物业费,自觉遵守小区公共秩序,支持物业管理工作。要以服务内容为依据,对不同小区进行分类收费:多层小区按照1.05元/月·平方米收取物业服务费;高层小区按照1.53元/月·平方米收取物业服务费;多层带电梯小区参照高层小区建议收费标准,不同标准在最低标准上调相应费用。
  此外,为保障我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和合作沟通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要求,确保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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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