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怀柔区生态保护行动计划》政策解读材料

日期:2021-09-03 17:20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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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十三五”时期怀柔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十三五”时期,怀柔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区、生态引领,扩大生态优势,紧紧围绕“三城一区”和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底色愈发亮丽。

  2020年怀柔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进入“20+”,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数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四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和重污染天数(5天)全市最低。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2016年至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连续四年全市优秀,2018年和2020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第一,地下水水质满足Ⅲ类限值要求。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五年以来,全区林木绿化率由78.85%提高到85.02%,森林覆盖率由56.3%提高到77.38%,2016年至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指数)分别为73.5、75.7、77.0、77.7和78.7,连续五年全市第一。连续五年超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截至2020年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累计减排量分别为2231吨、2555吨、2045吨、2759吨和202吨。获评全国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表1  怀柔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相关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三五”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是否完成目标

环境

质量

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

达标

达标

2

市级4个考核断面达标率

%

怀河断面2020年达到V类水质,其余三个持续达标

100%

3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

/

4

一氧化碳年平均浓度

毫克/立方米

保持持续好转

1.0

5

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达到市级要求

29

6

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保持持续好转

3

7

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保持持续好转

17

8

环境噪声平均值

分贝

55分贝以内

52.1

9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分贝

70分贝以内

62.0

污染

减排*

10

二氧化硫减排量

2217

2231

11

氮氧化物减排量

1688

2555

12

化学需氧量减排量

1172

2759

13

氨氮减排量

116

202

生态

质量

14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保持优良(≥75为优;55~75为良)

级别为优(78.7

15

森林覆盖率

%

58

77.38

  备注:污染减排*部分10-13项指标的目标值是指2016年-2020年北京市下达的累计减排任务量,现状值是指2016年-2020年累计完成的实际减排量。

  (二)“十四五”时期怀柔区确定了哪些主要的生态保护目标指标?

  《行动计划》共提出19项可量化、可考核的规划指标,具体包括:1)碳排放控制指标3项,分别为碳排放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和可再生能源比例;2)大气环境指标3项,分别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和重污染天数;3)水环境指标3项,分别为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国家、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4)土壤指标2项,分别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5)生态指标2项,分别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和生态环境状况指数;6)减排指标4项,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7)其他类2项,包括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危险废物利用处理率。

  表2 “十四五”时期怀柔区生态保护规划指标表

序号

指 标 名 称

规划目标值(2025)

类型

1

碳排放总量(亿吨)

达到北京市要求

约束性

2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达到北京市要求

约束性

3

可再生能源比例(%

13

约束性

4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力争达到25

约束性

5

优良天数比例(%

达到北京市要求

约束性

6

重污染天数(天)

基本消除

预期性

7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达到市级要求

约束性

8

国家、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约束性

9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约束性

10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5左右

约束性

11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5左右

约束性

12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dB(A)

55

约束性

13

危险废物利用处理率(%

100

约束性

14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856.2

约束性

15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级别保持“优”(≥75

预期性

16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

达到北京市要求

约束性

17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达到北京市要求

约束性

18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达到北京市要求

约束性

19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

达到北京市要求

约束性

  (三)《行动计划》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结合规划目标共提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锚定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绿色转型,具体包括:构筑绿色低碳的能源体系;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全面提升城市系统碳汇能力;夯实碳排放控制管理制度。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包括:以挥发性有机物(VOCs)精准治理、移动源尾气严控和扬尘面源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持续改善区内水生态环境;加大土壤保护力度、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和深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修复,保障土壤安全。

  三是围绕重要生态空间保护、自然生态绿色空间格局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强化全区的生态优势。

  四是围绕提升固体废物治理水平、防范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风险、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和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五是围绕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等,构建健全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四)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为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注重衔接协调;三是实施考核机制,完善评估制度;四是多元化资金投入,确保资金到位;五是强化公众参与,加强宣传解读。


作者:
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