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2022年度推广应用有机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08-24 16: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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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怀柔区2022年度推广应用有机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广应用绿色防控产品工作方案>和<北京市推广应用有机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发〔2021〕106号)文件精神,按照修订后的《北京市推广应用有机肥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我区有机肥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化肥减量目标,结合我区粮经作物和蔬菜种植的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二、本次《怀柔区2022年度推广应用有机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主要实施范围是什么?

  怀柔区2022年度推广应用有机肥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10312吨。项目采购的商品有机肥,有序用于本区实际种植粮经作物和蔬菜的耕地上,补贴对象为种植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本次《怀柔区2022年度推广应用有机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主要补贴标准是什么?

  补贴标准按照每年每亩限额1吨、不高于480元/吨的标准进行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照100元/吨的价格从供肥企业购买有机肥。

  四、《怀柔区2022年度推广应用有机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是什么?

  (一)摸底调查,确定肥料补贴数量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辖区内耕地上粮经作物和蔬菜种植情况,开展商品有机肥需求量的摸底调查。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有机肥需求,合理分配各镇、街道有机肥补贴数量和有机肥应用面积,制定各镇乡有机肥分配数量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有机肥推广应用工作中,需求数量需要调整的,报区农业农村局统筹解决。

  (二)公开招标,确定供应企业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广应用绿色防控产品工作方案>和<北京市推广应用有机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发〔2021〕106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推广应用有机肥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家(含)以上供肥企业,并与其签订供应和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违约责任等。中标价格有两部分组成,其中享受补贴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筹价格固定为100元/吨,财政补贴价格不高于480元/吨,最终采购价格以中标价格为准。肥料供应企业需获得相关肥料登记证,生产的商品有机肥达到标准NY/T525-2021要求。

  (三)组织申报,确定补贴对象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种植农户需求,组织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报有机肥补贴。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报的《有机肥申请表》审核、汇总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规模较大的种植园区可直接向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规模较小的农户由村委会统一组织上报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公布名单,组织购销对接

  有机肥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向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布肥料供应企业名单。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委会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供肥企业签订购买合同。明确购买数量、配送时间和地点,以及购买款支付方法等内容。未经调整,各镇乡、街道每年度有机肥供应总数不得超出有机肥分配量。

  (五)抽样检查,保障产品质量

  村委会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供肥企业签订购买合同以后,供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供肥。在供肥企业供应过程中,区农业农村局做好有机肥抽样检测工作,确保产品合格。

  (六)核实查验,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和区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进行财政资金拨付工作。拨付前,供肥企业需提供与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签订的合同、发货和收货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查验无误后,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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