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柔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8-08 17:25    来源: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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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预案》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背景是《怀柔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预案》)自修订印发起在指导推动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随着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实践的不断丰富和发展,机构改革不断深入,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持续调整,原预案已不能满足与《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衔接要求,因此本区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和突发事件应对实践经验对《总体预案》进行修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预案》修订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以及本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总体预案》修订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修订目标是作为全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总体预案》是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的全局性制度安排,通过本次修订,优化突发事件体制机制,指导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及时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主要任务:一是适应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需要,重新梳理明确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应急职责,确保《总体预案》充分发挥新时代应急管理体制的优越性。

  二是将上级文件中相关内容纳入《总体预案》,更好指导全区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是优化本区应急预案体系,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工作。

  四、《总体预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总体应急预案》的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预案制定的目的与意义、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和本区应急预案体系。第二部分是组织机构与职责,对领导指挥机构、工作机构、专项指挥机构,基层应急机构,重大活动应急机构等进行规范。第三部分是监测与预警,明确监测与风险管控、预警、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等内容。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与救援,明确信息报送、先期处置与公众响应、分级响应原则与方式、现场指挥部组建与运行、处置措施、社会动员、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应急结束等内容。第五部分是恢复与重建,明确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与抚恤、保险、调查与评估、监督检查问责与奖惩等内容,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明确应急队伍、指挥系统技术、交通运输、物资装备、医疗卫生、治安、应急避难场所、资金、法制等应急保障要素的具体内容与责任分工。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的制订、备案、评估、修订、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环节进行规定。第八部分是附则与附件,包括相关说明、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框架图、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等。

  五、《总体预案》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总体预案》主要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怀柔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国内其他地区以及境外涉及怀柔的,应由怀柔区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六、《总体预案》修订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答:一是与时俱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

  二是人民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理念,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的危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体现新时代突发事件的基本遵循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是实战导向。根据实际完善监测预警、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善后处置等全过程工作机制,重点设计分级响应启动条件与指挥协调措施,提升应急响应灵敏度,在原有内容基础作了进一步完善,使之顺应实战要求。

  四是依法应急。严格遵循《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充实、细化、完善预案相关条款,健全应急管理配套工作制度,保障依法实施应急管理工作。

  七、《总体预案》中的惠民利民举措有哪些?

  答:《总体预案》进一步强化了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在预警中特别明确对特殊群体的覆盖,明确对老、幼、病、残、孕等群体,以及学校、医院、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偏远地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在社会救助与抚恤中也明确在应急救助过程中,要特别对老、幼、病、残、孕及流浪乞讨人员、滞留人员等群体予以重点关注,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八、《总体预案》修订的重点方面包含哪些?

  答:一是围绕怀柔作为科学新城、国际会都、国际影都的定位,充分体现推动韧性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突出怀柔区区域特点。

  二是进一步突出了区委对应急管理全领域、全链条、全流程的统领地位,构建了“党委领导、统分结合”的工作格局,把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

  三是依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和单位职责,更新了应急工作体系,对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处置主责部门进行了明确。

  四是结合区级工作实际,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在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属地综合保障等方面的作用。

  五是进一步科学设计了分级响应的基本原则和启动条件,并与北京市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安排做好衔接。

  六是强调了现场指挥部的快速组建、秩序管控、协调联动等重点事项,规范完善了现场指挥部的运转机制。

  七是强化了信息报送和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各类主体的信息报送职责、信息报送和发布的时限与权限要求,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时效性。

  八是进一步完善了本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和职责分工,确保科学、合理、规范,加强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九、《总体预案》新旧政策差异有哪些?

  答:一是对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进行了更新,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类别新增应急保障预案、巨灾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应急工作手册、事件应对行动方案。

  二是明确区级三大指挥机构的指挥权限,在领导机构中明确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应急委组织指挥全区突发事件日常应对工作,指挥处置一般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配合市应急委或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较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区委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配合市级相关机构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配合市级相关机构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

  三是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修改为工作机构,从设在区政府办公厅修改为设在区应急局。基层应急机构中增加各乡镇(街道)由党(工)委副书记统筹应急管理工作,相关职能科室承担具体处置工作。

  四是增加重大活动应急管理机制,明确主办或承办机构负责与重大活动直接相关的突发事件。区相关部门负责重大活动期间城市运行保障。两者之间建立信息互通和协同联动机制。

  五是重新构建分级响应的启动条件,本区应急响应分级由之前的四级响应修改为三级响应。按照现场指挥部组建、秩序管控、协调联动等重点事项,规范了现场指挥部运转机制,结合疫情防控经验补充了应急处置措施。

  六是在社会救助与抚恤中明确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启动救助应急响应,统筹做好灾区应急期、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相关救助工作,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处置主责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期间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民政部门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人员,给予临时救助。

  七是在信息发布中明确区级应牵头负责一般级别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市级牵头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增加未经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信息的规定。

  八是增加预案管理部分,明确制订与备案、应急演练、7.3宣传与培训等相关要求。

  十、《总体预案》实施过程中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总体预案》发布后应加强预案宣贯工作,确保总体预案落实落地。加快推进本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健全完善本区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之前的衔接。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全区应急处置能力。

  十一、《总体预案》修订涉及哪些关键词?

  答:包括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区总体应急预案:是区委、区政府组织管理、指挥协调所管辖区域内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是本地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是指为组织、协调、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而设立,由有关区领导(任总指挥)及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组成的议事协调机构。

  应急演练:是指各地区、部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针对特定的突发事件风险和应急保障工作要求,在预设条件下,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和程序,为提高应急能力而进行的一种模拟突发事件及应急响应过程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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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