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采购 > 招标信息

怀柔区文化馆关于征集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3-05-24 16:42    来源:怀柔区文化馆

字号:        

  为进一步提高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秉承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区文化馆于2023年6月-12月,举办怀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推广等活动。现向社会征集有相关经验的单位进行策划、执行此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怀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项目

  (二)实施单位:怀柔区文化馆

  (三)实施时间:2023年6月-12月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内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贰仟元整(¥452000元)

  (六)项目内容及要求:

  以文艺演出、习俗推广、线上直播、互动体验等方式,组织开展非遗知识竞赛、手工艺品大赛、举办自然和文化遗产日、区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交流展示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乡村等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二、征集企业范围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度。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须具有三年以上履行本公告文件各项规定的工作经验。

  三、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详细策划、实施方案(包含绩效考核、后勤保障、应急预案等)

  (二)预算明细

  (三)三年内主要业绩材料(类似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3份,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封装于文件袋中。所有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四、报送时间

  2023年5月29日17:00前,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公告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区文化馆将予以拒收。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20号 文化馆办公室(南一层103室)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69623832、69698180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怀柔区文化馆

  2023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