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19-001466
  2. [生成日期] 2019-10-05 00:00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19-10-10 11:01
  5. [发文字号] 怀政发 〔2019〕 20号
  6. [发文机构] 区政府文件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其他
  9. [内容概述]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怀柔区府东一条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废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怀柔区府东一条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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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善怀柔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30日起,对本通告划定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对怀柔区府东一条采取机动车单向通行管理措施,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二、军队、武警、消防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三、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5日

责任编辑:吴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