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2-000021
  2. [生成日期] 2022-01-18 22:22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22-01-18 22:22
  5. [发文字号] 怀农发 〔2022〕 4号
  6. [发文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7.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8. [主题分类] 其他
  9. [内容概述]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菜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菜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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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实施办法〉的函》(京政农函〔2021〕88号),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提升并稳定本区蔬菜生产面积,增加绿色优质蔬菜产量,现将《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菜田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8日     


  (联系人:董静,孙楠;联系电话:69653487,69688398)


  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菜田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57号)、《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实施办法的函》(京政农函〔2021〕88号),结合我区实际,为加大菜田补贴力度,提高种植主体积极性,支持蔬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

  本区范围内蔬菜实际生产面积,包括:

  1.露地蔬菜和设施蔬菜,补贴面积为实际生产的占地面积;

  2.工厂化芽苗菜,补贴面积按照15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对地块撂荒和设施闲置、一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用地不规范等情况,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市级菜田补贴标准为每年600元/亩。区级配套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亩。已经享受过2021年耕地地力补贴的地块,不再享受2021年菜田补贴。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报补贴的主体应为蔬菜实际生产经营者,包括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申报补贴地块、设施或工厂化芽苗菜生产情况应纳入统计部门蔬菜统计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

  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制定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菜田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等内容,指导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菜田补贴工作。

  (二)完成申报审核

  菜田补贴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申报审核的方式,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北京市设施农业台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信息维护,有序组织补贴申报,加强申报数据审核,提高补贴面积覆盖率,掌握蔬菜生产信息,强化过程监督。2022年3月4日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完成菜田补贴申报审核,正式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补贴申报情况。

  (三)按时发放补贴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怀柔区菜田补贴实施方案时间安排,将补贴资金及时统一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中。原则上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补贴发放。

  (四)及时报送总结

  2022年7月20日前,各镇乡将2021年菜田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指导开展菜田补贴工作。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有序安排每年的蔬菜生产面积任务量。

  (二)规范补贴程序

  菜田补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露地和设施蔬菜生产主体申报菜田补贴,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审核、区政府审核批准、市级部门备案”的工作程序,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补贴申报截止时,尚存在争议的地块(设施),暂时不列入补贴范围。

  对工厂化芽苗菜生产企业主体申报菜田补贴,属地要严格规范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程序。

  (三)严格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中,严禁现金发放。坚决杜绝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对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菜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自查机制,及时纠正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注重信息化系统应用

  2021年菜田补贴线上申报审核依托“北京市设施农业台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施。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动员宣传,重视信息维护,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积极组织系统培训,确保补贴工作按时完成。

  (六)加大政策宣传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菜田补贴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好属地范围内舆论引导,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公开补贴发放结果,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北京市怀柔区菜田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附件

  北京市怀柔区菜田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为切实落实菜田补贴政策,确保补贴程序公开透明,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结合本区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露地和设施蔬菜生产主体补贴程序

  (一)补贴对象自愿申请

  菜田补贴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

  市级补贴:菜田补贴由补贴对象自愿申请,由所在村村委会统一安排,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或电脑网上填报补贴信息,经本人确认和所在村村委会初步核实,导出并打印《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村委会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区级补贴:农户到村委会领取《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申请表》(附表1),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村委会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二)村委会公示确认

  村委会负责公示确认,做好申报信息录入、公示、建档、留证等,接受群众的监督。村委会确认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张榜公布菜田补贴申请者的姓名(或名称)、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附件6)须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村委会确认无异议后,导出并打印《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同时填写《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附表2),每个表一式三份,村委会存档一份,上报所在镇(乡)政府两份。同时,上报所在镇(乡)政府《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申请表》、《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申请表》一套、公示留档资料一套。

  (三)镇(乡)政府审核

  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负责审核工作,监督检查村委会严格执行申报、公示、确认等程序。镇(乡)农业部门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问题后,导出并打印《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同时填写《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附表3),及提交村级公示情况的说明(附件7),每表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两份,镇(乡)农业部门存档一份。同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套。

  (四)区政府审核批准

  区农业农村局逐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申报数据和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同时填写《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附表4),每表一式三份,报区政府审核批准;区政府对上报的《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审核并批复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局送区财政局一份,安排拨付补贴资金;同时,按照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本级部门存档一份。

  (五)补贴资金发放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政府的批复,对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进行批复。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接到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后,按照批复内容拨付补贴资金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拨付资金后,应及时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公告通知补贴对象核对确认补贴资金。菜田补贴资金要按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禁止发放现金,禁止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生产经营者交费。

  (六)检查督导评估

  菜田补贴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菜田补贴的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审核、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杜绝只拿补贴不种地、层层转包转租等现象发生。对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二、工厂化芽苗菜生产主体补贴程序

  工厂化芽苗菜生产企业主体,由所在的村填报,镇级审核把关,要严格按照怀柔区菜田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工作程序申报,填报《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工厂化芽苗菜生产)申请表》、《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工厂化芽苗菜生产)申请表》(附表5)。两表各一式两份,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镇乡政府要对申请菜田补贴的工厂化生产企业申报信息、实际生产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督和检查。

  三、面积核算

  菜田补贴面积以亩为单位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得按照播种面积、设施占地面积核算。同一块地块、设施或工厂化厂房,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菜田补贴,杜绝多次发放补贴资金的现象。

  附件:1.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申请表(样表)

     2.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样表)

     3.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样表)

     4.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样表)

     5.2021年怀柔区菜田补贴(工厂化芽苗菜生产)申请表(样表)

     6.公示模板

     7.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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