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2-000048
  2. [生成日期] 2022-07-18 10:40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22-07-20 10:40
  5. [发文字号] 怀农发 〔2022〕 45号
  6. [发文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农业
  9. [内容概述]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2年绿色有机认证生产性主体补贴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2年绿色有机认证生产性主体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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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城镇、杨宋镇、桥梓镇、渤海镇政府:

  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性补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怀柔区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上报区政府,2022年6月10日获区政府批复。按照批复要求,拟对2020年11月30日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绿色、有机认证主体,进行生产性补贴。

  请各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村级、镇级公示(基地名单和公示格式见附件),于2022年7月22日前,将村级、镇级公示结果及认证证书复印件上报我局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科进行审核。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8日

  (联系人:张 凤;联系电话:69686654 ,13716859088)


2022年怀柔区绿色有机农产品

生产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性补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怀柔区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22年怀柔区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北京市绿色优质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快推进怀柔区绿色有机农业发展,鼓励引导生产主体有效提高质量安全把控能力,积极开展绿色、有机认证和生产,提升绿色有机产品总量。

  二、补贴范围

  (一)主体范围:原则上为2020年11月30日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绿色、有机认证主体,且正在进行有机生产的主体(初步统计名单参见附件1:2020年北京市绿色、有机认证,主体名单)。

  (二)产品范围:“菜篮子”产品及粮经产品。

  三、资金来源及补贴标准

  (一)资金来源:2022年市级转移支付支农资金中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

  (二)补贴标准:以绿色、有机认证证书产量为主要依据,

  按照绿色食品每吨补贴2000元,有机农产品每吨补贴3000元的标准安排补贴资金。同一认证主体补贴额度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且同一主体有绿色和有机认证的只享受其中一项认证补贴资金。

  四、补贴程序

  (一)宣传告知

  各镇乡农办应将相关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乡镇、村和生产主体应知尽知,真正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主体积极开展绿色、有机认证和生产。同时积极引导认证主体在“优农管家”微信小程序进行注册和信息完善,为实现动态监管、信用分级等工作奠定基础。

  (二)审核及公示

  1.村级审核及公示。村级组织对接受补贴主体的实际生产情况进行现场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补贴:

  (1)主体未持续开展绿色、有机认证和生产的;

  (2)日常生产和管理未达到相关认证要求的;

  (3)不接受日常检查、抽检的。

  村级组织将经过审核的绿色有机生产性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主体名称、认证类型、认证产品产量、拟补贴金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根据公示结果,汇总补贴审核情况,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审核及公示。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村级上报的绿色有机生产性补贴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再次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补贴:

  (1)主体未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主体库中注册并更新信息的;

  (2)日常生产和管理未达到相关认证要求的;

  (3)不接受日常检查、抽检的;

  (4)日常检查不合格且未及时整改的;

  (5)生产主体近三年内发生过农产品产量安全事故的。

  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将经过再次审核的绿色有机生产性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主体名称、认证类型、认证产量、拟补贴金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根据审核及公示结果,填写《乡(镇)绿色有机生产性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经本级政府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资金拨付

  1.区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绿色有机生产性补贴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参照乡镇审核中列举的不可享受补贴的五类重点事项进行最终核查。并需提供2020年11月30日之前绿色有机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续展有效期内的(2022年6月30日)绿色有机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享受生产性补贴。

  2.资金拨付。根据最终核查结果,将补贴资金于2022年7月30日前拨付。补贴资金以直接支付到基地的形式发放。

  (四)资金使用

  补贴资金可用于认证主体提升全程质量控制能力、购买安全投入品、培育产品品牌及拓展销售渠道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宣传和引导。采取印发绿色、有机科普技术明白纸、微信、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性补贴政策的宣传,确保政策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同时,引导更多主体主动开展绿色、有机认证和生产。

  (二)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补贴对象的审核,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因主体不符合补贴资格等原因造成资金结余的,按照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三)及时上报发放情况。区农业农村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汇总,将当年专项经费出现节约或不足情况进行说明,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于8月15日前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农安处。

  附件:1.2020年北京市绿色、有机认证主体名单

  2.村级绿色有机生产性补贴公示、审核情况表

  3.乡(镇)绿色有机生产性补贴公示、审核情况汇总表

  4.怀柔区绿色有机生产性补贴发放汇总表

  5.XX镇(乡)XX村关于2022年绿色有机农产品补贴的公示(模板)

  6.xxx镇(乡)关于2022年绿色有机农产品补贴的公示(模板)

  详见附件: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2年绿色有机认证生产性主体补贴的通知

责任编辑:雍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