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3-000042
  2. [生成日期] 2023-04-13 15:31
  3. [有效性] 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3-04-13 15:31
  5. [发文字号] 怀发改发 〔2023〕 2号
  6. [发文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 [联合发文单位]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宣传部;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怀柔区商务局;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怀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8. [主题分类] 其他
  9.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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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2023年版)》,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用能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市级下达我区的节能目标任务,我委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15个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怀柔区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2023年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怀柔区商务局  

北京市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怀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区发改委节能中心 孙海波;联系电话:69646541)


怀柔区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

(2023年版)

  节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绿色北京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重要源头措施。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充分发挥节能的“第一能源”作用,进一步保障我区能源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在2021年发布的《怀柔区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基础上,根据《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2023年版)》,结合当前我区节能工作实际,修订形成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节能作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我区实际,以能源资源节约增效为目标,以多措并举深挖节能潜力为主线,以精细化管理和技术改造为支撑,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用能单位主体责任,突出效率优先,坚持循序渐进,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合理有序用能,确保完成市级下达我区的节能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率作用

  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采取更严格、更精细化的节能管理措施,实现冬夏高效用能。带头落实《党政机关能源消耗定额》《高等学校能源消耗定额》《中学能源消耗定额》《小学能源消耗定额》《体育场馆能源消耗定额》等地方标准,减少能源消耗。积极开展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和碳排放降低。加强办公建筑外观照明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外观照明强化节能导则(试行)》,合理降低景观照明强度,压缩开启时间。严格落实《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范》,做好宣传教育、专题培训、检查督导等工作。各单位要针对不同用能区域需求、不同用能类别特点、不同用能设备设施性质,制定并实施“一区域一方案、一类别一措施、一设备一对策”的精细化、精准化节能管理措施。进一步优化办公区门厅、走廊、卫生间、电梯间等不同区域照明方案,充分利用自然光,加强感应控制,杜绝“白昼灯”;会议结束及下班时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室内温度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相关标准规范,地下车库原则上不供暖、不制冷,具备分控条件的,下班离开办公室提前关闭空调。办公电脑开启“10分钟不操作关闭显示器”等节电设置,下班前关闭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路由器等设备电源,会议结束后及时关闭会议室显示屏和会控设备。分情况分时段精细设置开水器运行方式,在满足供水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开机和待机时间,减少开机和待机开水器数量。会议室热水壶供应提倡“半壶制”。提倡短距离上下楼时不乘电梯,公务出行优先使用公共交通或集中乘车。落实《北京市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工作方案》,加强能耗计量监测,持续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能耗数据分阶段、分品种(电、热等)实时监测并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教委、区国资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大力开展节能全民行动

  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大节能宣传力度,推广节能成效突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全民节能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电价改革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削峰填谷。鼓励居民家庭使用高能效燃气灶具、灯具和家用电器,推动采暖用一级能效空气源热泵,推进建筑电气化。倡导居民绿色出行,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落实北京市促进绿色消费政策,组织开展节能家电产品促消费活动。组织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完成市级部门下达的绿色创建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

  四、不断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各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落实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管理制度,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推进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建立健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节能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工业、服务业等领域用能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节能诊断和节能咨询服务,聘请节能专家和节能服务专业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公共建筑等开展节能诊断和节能咨询服务,普及节能政策和技术,改进节能管理。(牵头单位: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包括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一)深化工业领域节能

  持续推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调整退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设备。严格落实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组织开展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活动,带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提升。推动工业园区、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组织创建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加强建筑领域节能

  严格落实《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力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等工程。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和热泵技术应用。大力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工作。在冬季采暖、夏季制冷等用能高峰期,开展公共场所室内温度调查工作,引导公共建筑合理控制室内温度。(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促进交通领域节能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交智慧化调度,根据季节变化与居民出行规律优化线路与班次,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系统能效水平。不断完善慢行交通系统,满足居民出行和通勤“最后一公里”需求。继续加大高油耗、高排放车辆淘汰力度,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等车辆基本实现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替代,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四)强化服务业领域节能

  加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节能管理,建立健全本行业节能管理制度。以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持续推进照明、保温隔热、采暖、通风及空调等系统节能改造,鼓励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组织创建绿色商场、绿色超市。持续推进物流业节能降耗,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在仓库、分拨中心等场所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五)抓好供热领域节能

  组织开展供热企业优化整合技术方案和实施路径研究工作,积极推进供热企业整合,调整优化供热锅炉房布局。推进燃气锅炉烟气余热深度利用,推广先进的平衡调节、气候补偿、自动监测控制和智能化供热等节能技术,提高供热系统效率和管理控制水平。结合既有建筑智能供热升级、城市更新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继续开展供热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实施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等工程。对新建和实施节能改造的居住建筑安装热计量表和室内温控装置,落实计量收费政策,从消费端降低供热能耗。(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六、重点做好高耗能行业用能管理

  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杜绝“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地怀柔。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从源头上规范引导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低效数据中心关闭或疏解。鼓励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对于改造后PUE达到地方标准准入值要求且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数据中心,按纳入奖励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予以一定比例的奖励;对数据中心转型为算力中心或涉及余热回收、液冷、氢能应用的,按纳入奖励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予以一定比例的奖励。(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

  七、组织实施一批节能技改项目

  结合用能单位节能诊断、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中提出节能技改建议,加快组织推动一批节能技改项目,对符合市级节能技改奖励政策的项目,积极争取市级奖励资金,更好的调动企业节能技改积极性,尽早形成节能量。(牵头单位: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加快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加快推广使用LED等高能效光源设备,科学合理控制路灯开启时间,推进路灯智能分时分区控制。(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服务推动节能降碳作用,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严格落实《北京市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实施办法》,组织推进全区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八、进一步加强节能执法工作

  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全区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全覆盖节能综合监察,并根据综合监察情况,选取部分单位,依法依规赴现场开展能源利用状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等专项监察,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跟踪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依法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执法检查。围绕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公共建筑,重点检查冬季室内温度控制情况。(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九、着力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

  加强全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依据市级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怀柔区节能目标分解方案,将节能目标分解至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并按年度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不断强化各部门、各单位节能主体责任,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十、加大节能工作统筹协调力度

  为推动全区各领域节能工作有效落实,保障能源安全平稳高效运行,请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各项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发送至邮箱hrqfgw@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反馈至区发改委节能中心(1008室),区发改委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召开节能工作调度会,对进展缓慢的部门、单位及时预警,确保完成市级下达我区的节能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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