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3-000056
  2. [生成日期] 2023-04-18 22:15
  3. [有效性] 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3-04-18 22:15
  5. [发文字号] 怀农发 〔2023〕 20号
  6. [发文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农业
  9. [内容概述]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作业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作业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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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

  为有效推进本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作业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度北京市怀柔区

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作业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扬尘管控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完成农田扬尘抑制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继续全面推进怀柔区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二项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通过采取“多覆盖、少动土”的技术措施,有效抑制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2023年,全市计划推广作业面积50万亩以上,怀柔区以今年实际完成作业面积为目标任务。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

  在本区范围内具备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二项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能力和条件,满足实施要求的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作业单位)。

  (二)补贴标准

  对达到检查验收质量标准的实施面积,按照秸秆粉碎覆盖还田35元/亩、免少耕播种35元/亩的标准核发补贴资金。年度同一地块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只补贴1次,以秋冬季作业为主;年度实施两季免少耕播种作业,同一地块允许享受2次作业补贴。对达到作业要求(附件1)并通过核验的实施面积,给予作业补贴。

  (三)补贴流程

  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由区农业农村局确定作业主体为补贴对象,作业主体必须与作业镇乡签定作业合同,补贴对象作业机具须装有作业监测终端,在作业数据上传到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线上核验,核验通过给予作业补贴。区农业农村局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资金需求,补贴资金下达后由区财政局调整指标至镇(乡),由镇(乡)拨付至作业单位。

  三、实施要求

  各镇(乡)应根据本地土壤状况、气候和自然条件、种植制度、农艺要求以及机具配备等情况,按照节本增效和保障作业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确定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等作业技术模式。

  (一)机具要求

  作业单位必须安装作业质量监测终端(已列入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品目,由作业单位自行购置),作业前保证监测终端运行良好,摄像头角度准确、图像清晰,不私自拆卸、改装作业监测终端。

  (二)监测点要求

  2023年由第三方对监测点进行运维,具体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与第三方签定的保护性耕作扬尘监测点合同另行规定。

  (三)检查验收要求

  1.检查验收要求按照《核验办法》(含特殊情况现场核验,附件2)执行。

  2.作业单位在作业期间,未开启监测终端导致数据未能上传到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的,作业合格面积不予人工核验。

  3.作业单位因个人原因在作业时将监测终端模块带错,尽管数据上传到北京市农机调度中心上,但作业机具与作业内容不符,此作业合格面积不予补贴。

  4.林间作业不享受补贴。

  四、实施程序

  (一)镇(乡)组织实施

  各镇(乡)应与作业单位签订《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合同》(附件3)一式两份,开展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工作。合同签订后作业单位、镇(乡)各自留存一份,镇(乡)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合同复印件一份。

  (二)区农业农村局核准

  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区实际作业情况,及时完成在线监测数据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资金安排与财政部门资金预算要求,开展区级汇总申报。

  (三)完成补贴结算

  区财政局根据汇总表,按照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调整到各镇(乡),由各镇(乡)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在本镇(乡)作业的作业单位账户。

  (四)完成工作总结

  2023年12月31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将本区季节性裸露农田扬尘抑制关键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五、保障措施

  (一)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方案的制定、技术指导、政策解答、核验、督导检查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程序安排、拨付补贴资金。各镇(乡)负责做好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政策宣传、具体实施、协调、调度,做好作业单位对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等工作。

  (二)方案公开,宣传广泛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介大力宣传保护性耕作作业扶持政策,公开补贴程序、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和实施要求等。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监督有力,监管得当

  怀柔区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监督举报电话是:69623538。对举报的,做到有报必查。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中的实施要求确定作业单位、配置作业机具、进行规范作业、开展查验验收。补贴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和虚报补贴面积,降低标准,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对发现违法违纪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相关单位在保护性耕作作业实施前期、中期、后期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工作与技术执行到位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作业要求

     2.核验办法 

     3.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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