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19-001990
  2. [生成日期] 2019-01-01 00:00
  3. [有效性] 有效
  4. [发布日期] 2019-02-12 17:11
  5.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 〔2019〕 2 号号
  6. [发文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9. [内容概述] 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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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怀柔区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审投一发〔2018〕152号)要求,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审计(以下简称投资审计)工作,现结合怀柔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坚持依法审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区审计局要牢固树立依法审计意识,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依法确定审计对象和范围。

  (二)区审计局和审计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得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超越审计权限参与工程项目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活动,包括不得代替相关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开展项目概(预)算编制和调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认定、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和审核、物资材料采购和价格认定、工程洽商变更签字和确认、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

  区审计局对正在实施的上述业务,应加强同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逐步消化存量,并不得再承接新的类似业务。

  二、坚持突出重点,切实提高投资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区审计局要根据本地区公共投资项目情况,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加强对政府投资为主,关系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的审计监督。要加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的科学安排和紧密衔接,统筹制定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做到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资源相匹配,积极推动本地区投资审计工作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区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和计划调整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四)区审计局要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审批、征地拆迁、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维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公共投资绩效等关键环节和内容合理确定审计重点,以推动国家宏观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督促落实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促进提高投资绩效,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反腐倡廉建设。要密切关注投融资体制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审计理念和技术方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将投资审计的新实践与当前工程建设新技术、现代信息化技术等深度融合,提升投资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五)区审计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开展投资审计业务,规范审计通知书下达、审计方案制定、审计证据获取、审计报告撰写、审计处理处罚等审计程序的履行,严格落实审计报告和公告制度,坚决杜绝开展未纳入审计计划、未履行法定审计程序的项目。

  (六)区审计局要拓宽审计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促进建设单位履行主体责任。遇有审计力量不足、相关专业知识受到限制等情形,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时,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规定要求选聘中介机构。外聘中介机构所需费用(除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区财政列入区审计局年度预算,不得以任何方式由项目业主、被审计单位承担。对于列入审计计划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未经复核不得将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核结果直接认定为审计机关结论。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效运用投资审计结果

  (七)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建设单位可以与承接项目的单位或者个人合同中约定,双方配合接受审计,审计结论作为双方工程结算的依据;依法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上述内容。

  (八)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机关应依法独立出具投资项目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结算不实等问题,应做出审计决定,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损失浪费等问题线索,应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按规定要求有关部门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机制,促进整改落实;强化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九)区审计局和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审计项目廉政检查,督促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防止利用审计职权谋取私利,切实防控廉政风险和审计风险。

  (十)区审计局在投资审计工作中确有必要购买社会服务的,应严格把关,依法审慎进行,要加强全过程监管,促进社会审计机构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责任编辑:吴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