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现将《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怀政办发〔2010〕18号)予以废止,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张艺文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现将《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怀政办发〔2010〕18号)予以废止,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