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ZK-2019-007601
  2. [生成日期] 2019-11-28 18:22
  3. [有效性] 有效
  4. [发布日期] 2019-12-10 18:22
  5.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 〔2019〕 35号
  6. [发文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其他
  9. [内容概述] 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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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4号)精神,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9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我区“全覆盖”,即应参与的部门全部参与,应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全部纳入,参与部门对抽查事项原则上全部运用“双随机”方式开展监管工作;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监管领域相同、监管对象一致、业务相近、监管工作联系密切的部门,对多个检查事项涉及同一检查对象的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一次性完成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执法。2019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1至2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二、主要任务

  (一)抽查人员的确定

  各成员单位在综合考虑本单位执法力量分布和内部职能划分基础上,明确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下简称“联合抽查”)的检查人员名单,纳入名单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并明确检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执法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参与联合抽查部门检查人员名录库的汇总;其他成员单位:按规定向区市场监管局报送本部门检查人员名单。)

  (二)抽查对象的产生

  各部门对照本部门市级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现有监管对象主体库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范围,将适用联合检查的所有被监管对象纳入联合检查对象清单。明确检查对象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注册地址等信息,以便随机匹配检查人员。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检查对象名录库的汇总和统筹管理;其他成员单位:按规定向区市场监管局报送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单。)

  (三)抽查的具体内容

  参与联合抽查的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市级主管部门公布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积极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后,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明确联合抽查的具体内容,并按照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抽查。

  (四)联合抽查计划

  自2020年起每年3月底前,各部门应制定本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确定。年度抽查计划应明确各批次参加联合抽查的单位及抽查范围、数量、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制定抽查计划后确需调整的,应在联合抽查开始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予以调整。

  三、联合抽查实施流程

  (一)准备阶段

  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部署会,现场随机抽取被检查主体及检查人员;按照联合抽查任务要求,各部门通过内部业务系统事先查询被检查主体的基本情况,合理安排抽查工作的检查方式和检查程序。

  (二)现场检查

  随机检查人员确定后,成立联合检查小组,联合检查的发起部门负责召集各部门检查人员,检查人员需携带执法证和相关执法检查文书,按照约定时间和事项对被检查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视情况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责令当事人改正等相应措施。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自完成联合检查任务20个工作日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市级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系统启用前使用各部门制式文书存档、系统启用后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归集至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对于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统筹谋划、强力推进,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鼓励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联合监管的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吴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