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0-000003
  2. [生成日期] 2020-01-09 16:15
  3. [有效性] 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0-01-15 16:17
  5.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 〔2020〕 1号
  6. [发文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教育
  9. [内容概述] 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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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怀柔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京政办发〔2019〕1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立足怀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新业态,围绕怀柔科学城建设,坚持需求导向、结果导向,大力推进产教研融合发展,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照培训信息公开化、培训项目目录化、培训评价即时化、培训资源集成化、资金使用有效化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统筹社会培训资源,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引领,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推动怀柔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科学城为统领的"1+3"融合发展新格局提供重要支撑。经过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比例达到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3%。
  二、以怀柔科学城为统领推进产业技能提升
  (一)培养"1+3"产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围绕服务首都十大高精尖产业,依托《怀柔区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培训项目,纳入产业服务包,大力培养与物质材料、生命健康、智能制造、影视文化、会展经济、科技服务等相匹配的技能人才。全力支持怀柔科学城内的大科学装置、交叉研究平台的工程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对入驻的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服务企业开展的人才引进和技能提升培训给予支持,强化硬科技、高端仪器等领域的专业培训能力,打造新的技术高地。全力支持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商务、会展、旅游人才培训,对引进和举办的国内外知名会议、展览和旅游项目,开展专项技能和涉外服务技能的提升培训。强化对影视产业示范区内影视产业、文娱产业、文创产业的人才培训支持,围绕创意研发、产品转化、艺术设计、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等各环节的技能需求,开展专门的技能提升培训。
  (二)加强"1+3"产业技能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创业孵化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经认定的产业孵化平台、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或北京市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创新创业项目扶持培训,支持在"1+3"产业区域内注册经营或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其中认定为重点创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或在主板、创业板新上市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定制专属培训项目。开展技改升级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为符合"1+3"产业发展政策的技改升级项目定制培训目录,按项目特点设立培训项目,支持达到一定规模的技改项目和"高精尖"产业项目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开展专业服务保障培训,围绕入驻机构、企业的后勤保障,城市运行管理,开发新的岗位,采取定制化培训、合理置换等方式,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强化"1+3"产业技能培训政策支持。对于高精尖产业企业和金融科技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且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万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于参加培训且培训后在本市相关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上述标准的50%给予个人奖励补贴。针对创意设计、动漫制作、高端民宿、老字号技艺传承等文创产业,开发培训目录,对于相关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支持企业组织高技能人才参加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等研修培训项目,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每年给予每家列入研修培训项目的企业不超过30万元研修补助。支持"1+3"产业范围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参加技能研修或提升培训,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的配偶或子女可享受现行免费培训政策。
  三、加强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培训
  (一)实施重点群体素质提升稳岗促创培训计划。面向我区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含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转岗职工、本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持续实施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免费培训。持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失业人员培训,促进和稳定农民和失业人员就业,本区农民办理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的,应当参加至少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就业技能培训。以本市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符合条件且有创业愿望的重点群体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对于观光休闲、乡村旅游、精品民宿、林下经济、农村电商等新业态,重点围绕提升农民职业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建立培训目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主,组织实施农民免费培训。
  (二)实施生活服务和城市运行保障提质扩容培训计划。在养老护理、安保、医疗陪护、托幼、快递等领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每人不超过3000元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对于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城市运行保障领域和其他重点领域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不超过4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80课时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开展"回炉"培训,且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其中,对于开展"回炉"培训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支持企业品牌建设,扩大本地品牌影响力,通过努力,在人员护理、家政服务、生态旅游等产业,培育一批"怀柔品牌"。
  四、大力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一)实施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对于企业新招用人员,在员工入职12个月内,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于实施1至3年培养计划的企业新型学徒,根据产业急需程度、职业类型、培养等级以及实施效果,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至8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在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个人补贴。
  (二)实施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鼓励企业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等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岗位培训提升计划,对于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其中,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或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再按照上述标准的50%给予企业补贴;困难企业开展企业职工非等级技能培训且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的,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三)实施技能大师创新评比和赛训结合培养计划。支持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技艺传承培训、技术技能革新、技能推广交流等项目,每年给予每个申报通过的项目不超过30万元资助。在怀柔科学城、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内设立的首席技师工作室或技能大师工作室,获得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的,给予重点表彰。支持行业企业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赛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开展"雁栖工匠""十大技能标兵"等赛训活动,促进和带动职业技能提升工作。
  五、提升培训主体供给能力
  (一)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供给。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优先承接补贴性培训项目。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并按照每人不超过4000元标准给予实训基地补贴。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支持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及怀柔区职业学校等院校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院校职业培训管理办法,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落实培训收入管理、培训工作量折算、培训教师待遇等政策。
  (二)支持社会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按照资源共享原则,充分利用全市各类优质培训资源,满足我区"1+3"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培训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完善评估奖惩制度,推动规范化、品牌化发展。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落实评价工作质量监控政策,定期开展评估检查,提高评价工作水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鼓励新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支持现有机构增加适应产业发展的培训项目,对在市级或区级各类评比、评选中获得第一等次的培训机构进行重点表彰,并优先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按照有关政策享受经费补贴。
  (三)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和模式,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及就业创业指导等综合性培训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落实教学标准和内容更新、"互联网+"培训、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教学团队建设等系列政策。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清单化管理政策,公布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加强职业培训师资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强职业培训质量评估督导。落实培训实名制及全程监管政策。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重点支持。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领导机构,负责技能提升行动跨部门、跨层级的统筹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专项资金发放台账,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乡街道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结合实际,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技能提升培训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对应市级部门的支持,牵头组织好本系统、本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落实相关支持政策,严格组织培训和资金审核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要共同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信息平台做好数据汇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乡街道要加强与人力社保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上报培训人员和补贴数据。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就业专项资金、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相关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相关培训补贴政策的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政策。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三)加强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估体系,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乡街道要结合工作分工,切实履行申请材料审核职责,将企业信用和守法情况纳入审核指标,规范审核流程,有效甄别资金发放对象及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采取电话回访、不定期暗访、实地检查核实、检查原始资料等方式,确保培训行为真实,培训质量达标,对已拨付补贴企业进行实地抽查。要加大对培训质量进行监管,并开展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和年度考核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价。各部门、各镇乡街道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项审计、绩效考核等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方式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绩效考核。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工作实施统一绩效管理,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考核办法,将培训指标纳入区级绩效考核,建立以技能提升行动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合理设定指标,加强过程监控,抓好绩效分析。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部门实施定量考核,各镇乡街道实施重点任务考核,按年度调整任务权重。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乡街道要加大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推动培训信息公开,引导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足用好政策,提高政策的公众知晓度,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要保障政策宣传和培训组织工作落实到位,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附件:怀柔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责任分工.docx

责任编辑:赵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