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0-000014
  2. [生成日期] 2020-02-27 09:00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20-03-02 14:13
  5.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 〔2020〕 8号
  6. [发文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城市建设
  9. [内容概述] (失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2019—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失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2019—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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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怀柔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我区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北京市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重点区域:怀柔城区及周边地区,以龙山街道、泉河街道、怀柔镇、雁栖镇、杨宋镇、北房镇、怀柔科学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影视产业示范区为主;重点领域: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信息交流。

  (二)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完善区级部门、各镇乡街道、残联组织履职尽责、分工协作的职责体系,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三)坚持多元共建、共治共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多元、开放、动态的共建平台,提高共治共享水平。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镇乡街道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自查工作,建立无障碍设施台账,梳理归纳各类问题,统筹研究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无障碍环境提升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任务和时限,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二)重点推进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区政府、各镇乡街道、区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无障碍设施未能有效使用问题的整改,对无障碍设施损毁、应建未建等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应改尽改。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重点解决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到位、不系统的问题,落实无障碍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显著提升全区无障碍环境的规范性、适用性、系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城市道路无障碍

  1.盲道:全面排查盲道设置状况,该修复的修复,该建设的建设。加大盲道日常监管力度,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对侵占、损毁盲道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制止查处。

  2.人行道:确保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出入口位置设置缘石坡道,实现坡面平整、防滑,尽量保证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没有高差。有台阶的人行道按标准设置满足轮椅通行需求的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引导标识。人行横道两端设置缘石坡道,配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完善相应管理措施。

  (二)公共交通无障碍

  1.地面公交:设置并逐步增加无障碍公交车,实现城市无障碍公交车配置率达到80%。加强公交车无障碍设施维护和对司乘人员的培训,确保无障碍公交车标识清晰,坡板、轮椅固定装置有效使用。升级完善导乘信息系统,努力实现公交车内外使用语音和字幕报站。加强公交站台无障碍改造,建设和完善进出站台缘石坡道、盲道。

  2.公共停车场:对已备案的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和驻车换乘停车场,须按规定比例和标准就近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加强无障碍停车位日常使用管理,依法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

  本区各类公共服务场所应按照可达性、便利性原则,依据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优化无障碍通道,实施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以及用于无障碍信息交流的语音、字幕、标识等无障碍设施。

  1.政务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中心应在建筑物入口或显著位置设置楼内示意图,在重要信息提示处设置语音播报、电子显示屏等。

  2.宾馆酒店:按照相关标准,星级宾馆酒店应按1—2%比例设置无障碍客房,连锁型快捷酒店应至少设置1间能够方便乘坐轮椅人士住宿的客房。鼓励引导旅游住宿预订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序(APP)增加无障碍住宿设施信息内容。

  3.商场超市餐厅:有条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应合理配备适合乘坐轮椅人士的购物车,设置无障碍购物引导标识。鼓励有条件的餐厅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4.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社区医疗机构应设置无障碍厕位,各类医疗机构的室内通道应设置无障碍扶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配备手语导医服务。

  5.学校:着力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融合教育创造有利条件。各类学校普通教室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供乘坐轮椅学生使用的课桌;主要教学及生活用房所在建筑内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无障碍电梯。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改造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6.银行:各银行网点应提供语音播报、文字提示、盲文标识、电话预约等无障碍信息服务,有条件的银行应提供手语服务,24小时自助银行设置自助低位服务设施。

  7.文化体育休闲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应按比例设置轮椅席位,设置无障碍设施位置图;完善无障碍标识系统,在有闸机的出入口设置无障碍通道,实现无障碍通达。有条件的影剧院应设置方便视力障碍者的听影设施。区级图书馆设置盲文阅览室,并配备助视阅读设备。

  8.公园景区绿地:具备条件的公园、A级以上封闭式旅游景区及大中型绿地,应设置无障碍浏览路线图及无障碍设施位置图。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对外开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配备临时性无障碍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

  9.公共厕所:二类以上公共厕所应设置独立的无障碍卫生间,其他公共厕所应设置无障碍厕位,并确保能够正常安全使用。

  10.居住社区:将居住区无障碍改造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统一实施。居住区内道路应铺设盲道(不具备铺设行进盲道条件的应铺设提示盲道),居住建筑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坡道和轮椅回转空间。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楼可按有关政策加装电梯。居住区内便民服务场所应设置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四)信息交流无障碍

  1.媒体服务:全面实施政府网站以及公共服务应用程序的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区融媒体中心在播出电视节目时应配备字幕,重播新闻节目时应配备字幕。

  2.生活服务:鼓励水、电、气、热、通讯、金融、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类网站及相关电商平台实施无障碍改造。积极推进手机导航、电子地图等的无障碍信息服务。

  四、职责分工

  (一)健全政府及部门工作责任体系

  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明确要求,打造示范工程。各镇乡街道依托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组织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加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维修、保护和管理。区城管执法局指导各镇乡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集中清理整治重点地区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毁等问题。区残联组织开展专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二)明确建设维护主体责任

  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验收、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明确施工建设单位责任,对未按规定进行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验收,并责令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建,未按期完成的依法给予处罚。明确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责任,确保发生损毁或故障的无障碍设施能够及时得到维护。

  (三)明晰成本控制责任

  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乡街道承担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本控制的第一责任,要建立健全项目总体评估和审查机制,充分考虑细节,科学合理选择补建、改建、扩建或新建方式,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成本控制,实现建设成本最优化,严禁借机大拆大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怀柔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执行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委、区残联、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镇乡街道、区有关部门(怀柔科学城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园林绿化局、公安分局、示范区管委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文促中心、区融媒体中心、怀柔供电公司等)为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委,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闯、副区长焦宝军、副区长高崇耀任办公室主任,区城市管理委主任喻永刚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樊晓娟、区残联理事长彭瑞侠、区财政局局长张同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局长刘洋、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张建民、区交通局局长田杰、区政务服务局局长魏海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温瑞杰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二)加强宣传和监督。按照“注重理念引领、注重典型宣传、注重问题导向、注重宣传实效”的原则,运用好多媒体平台,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做好通用理念宣传、法律法规宣传、标准常识宣传、重点部位宣传、典型事例宣传、活动载体宣传、多种媒体宣传。

  采用系列报道、专题专栏、创意节目、新媒体产品等多种形式,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残疾人、社会组织及媒体舆论等方面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三)做好资金保障。将专项行动所需资金纳入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年度预算和区相关部门预算,区财政予以统筹保障。

附件: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解表.docx

责任编辑:张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