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0-000019
  2. [生成日期] 2020-03-16 14:22
  3. [有效性] 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0-03-20 14:22
  5.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 〔2020〕 11号
  6. [发文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
  9. [内容概述]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怀柔区“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36号)、原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69号)和原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规则>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8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区级“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运行机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为指导,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引领,进一步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在我区落地。

  二、意义及目的

  “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是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而搭建,是政府部门为建设单位在正式申报行政许可之前提供的一项预沟通、预协调性质的咨询服务。主要目的是为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策划提供咨询意见,方便建设单位更加高效地获得行政许可。

  三、组织架构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36号)精神,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区级“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日常运行工作。

  责任部门包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防办、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地震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体育局、区文促中心、区国资委、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科委、区公安交通支队、区残联、公路分局、怀柔科学城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各镇乡街道。

  四、工作内容

  以“深化落实、过程完善”为主线,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牵头组织运行区级“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对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工作流程包括初审、会商、上报批准等环节,涉及到的区级各相关部门应主动配合开展工作。

  (一)实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

  按照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将工程建设项目分为社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

  1.社会投资项目推行正、负面清单制管理,鼓励盘活存量用地,鼓励发展高精尖产业,鼓励补齐区域公共服务短板。将社会投资项目分为内部改造项目、现状改建项目、新建扩建项目3类,实行分类施策、差别化办理。

  (1)内部改造项目是指符合正面清单,不增加现状建筑面积(以合法建筑为计算基数),不改变建筑外轮廓的项目,可直接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现状改建项目是指符合正面清单,不增加现状建筑面积(以合法建筑为计算基数),但改变建筑外轮廓或用地内建筑布局的项目(包括位于重要大街、市政府规定的特定地区的现有建筑物外部装修工程),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正式申报前可申请区级“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提供预沟通、预协调服务。

  (3)新建扩建项目是指内部改造和现状改建以外的其他项目,应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正式申报前可申请区级“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提供预沟通、预协调服务。

  2.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并联办理、应减尽减原则,在决策和实施层面结合实际优化审批流程。通过区级“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前期统筹和研究,大力推广区级审批事项并联审批办理。

  (二)“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运行规则

  1.初审阶段

  初审阶段主要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怀柔分区规划的要求。同时,帮助建设单位选择最有利的办事流程(内部改造、现状改建、新建扩建项目),并为建设单位下步需开展的工作提出建议与设计条件。

  (1)具体步骤

  建设单位可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网站或书面致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的方式申请提供“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咨询服务。接到申请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将项目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形成项目基本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初审会进行集体研究。对于不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方向要求的项目则直接回复咨询意见;属于可建设的新建扩建项目,视需要将项目材料通过审批管理系统或“多规合一”会商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就项目是否符合各自行业的准入要求提出意见以及下一步需要落实的工作意见,被推送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回复纸质版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无意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将各部门回复意见汇总后,5个工作日形成含综合设计条件的初审意见,初审意见还应明确下一步须办理事项,以便建设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若项目存在重大问题或相关部门意见存在分歧时,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提请区政府专题会审议研究。

  (2)职责分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就项目提出专业设计条件。就城市设计、城市公共空间品质要求、无障碍、公共雕塑等提出相关要求;就项目是否涉及各级城市道路、公交站等交通基础设施衔接要求提出意见;对项目配套地下管线级相关市政设施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提出项目的预估地价款项情况;针对项目实施土地供应方式采取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提出初步意见;涉及土地征转的建设项目,提出初步意见。新建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咨询公司编制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咨询方案,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统一推送各市政专业公司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发改、住建、教育、文物、科技、经济信息化、民政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就项目是否符合各自行业的准入要求提出意见。

  人防部门就项目是否需要配建人防工程,配建规模等提出人防工程设计条件;申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的项目,人防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核,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发改、公安交通、环保、住建、交通、交通路政、园林绿化、人防、地震、水务、文物部门就项目是否需要开展相关技术评价提出意见,方便建设单位提前开展相关工作。

  其他部门结合自身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会商阶段

  会商阶段主要为建设单位提供各部门相关意见,并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研究,以便建设单位后续快速获得行政许可。

  对于通过初审阶段的新建扩建项目、通过公开交易市场取得土地开发权的项目、全过程监督会商后需调整方案的项目以及符合原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审批工作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134号)要求的在途项目,需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出具咨询意见、对项目方案进行综合研究的,则进入会商阶段。

  (1)具体步骤

  建设单位需要根据初审意见编制综合实施方案(含规划或建筑设计方案和项目相关的市政各专业咨询方案),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网站或书面致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校核,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会商会进行集体研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直接回复建设单位进行修改,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经研究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视需要将项目材料通过“多规合一”会商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被推送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回复纸质版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无意见。原则上通过土地公开交易市场取得土地开发权的项目只需要进行各部门专业审核即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将各部门回复意见汇总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多规合一”综合审查意见,反馈至建设单位。规划综合实施方案需要公示上报的,办理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若项目存在重大问题或相关部门意见存在分歧时,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提请区政府专题会审议研究。

  (2)职责分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就综合实施方案是否符合初审阶段提出的专业要求进行审核;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包括城市设计和市政交通配套方案等)进行审查;明确项目用地供应方式,提出具体要求并完成相应上报工作;对需要缴纳土地费用的项目,主动开展评定地价工作,涉及法定时限的以法定时限为准。

  发改、住建、教育、文物、科技、经济信息化、民政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就项目是否符合各自行业的准入要求提出意见。

  发改、公安交通、环保、住建、交通、交通路政、园林绿化、人防、地震、水务、文物部门就项目是否需要开展相关技术评价提出意见,方便建设单位提前开展相关工作;如初审阶段已经由相关单位提出相关技术评价的,则推送给专业审核部门进行审查。

  园林绿化部门依据相关文件对建设项目绿地指标进行审核;人防部门依据相关文件、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和规范标准要求审查人防工程设计方案。

  其他部门结合自身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1名主管领导及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区级“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具体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统筹推送项目材料,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对接,及时反馈部门意见。

  (二)明确推送方式

  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搭建的“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系统推送项目资料,各成员单位需登录政务外网地址(http://172.26.50.43:8080)反馈意见。

  (三)规范工作流程

  建设单位可通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网站或书面致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的方式申请提供“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咨询服务。经平台研究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将项目初审意见、综合审查意见书面反馈给建设单位,保障项目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

  (四)按时报送信息

  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通过平台研究事项信息报送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定期将通过区级“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研究的项目进行梳理、汇总,每季度末将平台运行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责任编辑:王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