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0-000020
  2. [生成日期] 2020-03-16 14:34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20-03-24 14:34
  5.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 〔2020〕 9号
  6. [发文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9. [内容概述]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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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怀柔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协办单位

一、空气质量目标

1

空气质量

目标

尽最大努力改善空气质量。

我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三年滑动平均浓度力争继续下降。

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文明委相关

成员单位

、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

2

交通领域污染物减排

通过采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加快淘汰老旧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等措施,交通领域污染物排放量力争比2017年减少。

2020年底前

交通

——

生态环境局

公安分局

科委等部门

落实市级车用柴油统计、监控和总量削减指标体系,推进车用柴油使用总量力争持续下降。

2020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生态环境局

——

交通

区文化和旅游局

商务局

区发展改革委

统计局

等部门

3

加快高排放车淘汰

严格执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市域限行政策,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2020年底前

公安分局

生态环境局

交通

区城市管理委

——

财政局

4

综合施策推进车辆电动化

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4.5吨以下)等车辆基本采用电动车。2020年底前,力争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车辆(4.5吨以下)、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基本为电动车。

2020年底前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商务局

科委

 

——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教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加快推进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和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做好充电桩用地选址、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形成平原地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按规划实施

区城市管理委

——

商务局

交通

文化和旅游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5

强化新车排放监管

1月1日起,全部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

长期实施

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公安分局

——

——

加强对生产、销售、进口环节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对在本区生产(进口)、销售的主要车(机)型系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全覆盖

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6

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

 

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重型柴油车进京路口路检夜查和精准入户监管执法力度,严禁超标车驶入,督促重点用车大户更新淘汰不合格车辆。

全年在进京路口和内主要道路完成5.4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检查,完成0.5万辆次以上重型柴油车入户检查

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生态环境和交通部门将其列入超标车辆数据库或重点监管对象。确保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对区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

对定期排放检验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外省区市登记的车辆、运营5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车等排放检验数据的年度核查率达到80%以上。

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局

公安分局

交通

——

——

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

对于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重点单位,强化入户监督抽测。督促指导柴油车超过10辆的重点企业,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交通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商务局

督促指导维修企业建立完善机动车维修治理档案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现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首检发现的尾气排放超标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及处置的信息反馈率达80%以上。

长期实施

交通

生态环境局

——

区市场监管局


7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加强对新生产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

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

组织开展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

落实《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1月1日起,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扩大到区重点区域;加强对进入低排放区内作业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的监督检查,消除冒黑烟现象。

对各行业老旧燃油工程机械、内燃机车,加快淘汰更新;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使用,铁路货场、物流园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新能源机械。

按时间

节点完成

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园林绿化局

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水务局

公路分局

——

8

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

在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开展油品质量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抽查频次;其中,在建立辖区内企业和单位非法储存燃油台账的基础上,每年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依法依规关停并妥善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自备油罐及装置。发现油品质量问题的,定期汇总情况报市级部门。

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确保在京销售的车用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从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取样品。

长期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

公安分局

商务局

生态环境局

——

区城市管理委

区应急局

9

推进机动车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

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在线监控系统。根据大数据分析情况,实施精准执法、提高效能。

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局

——

财政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推进扬尘管控精细化

10

实施降尘量及粗颗粒物量化考评机制

降尘量控制在6吨/平方公里·月左右。定期对各镇乡街道TSP浓度进行排名、通报。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水务局

公路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等部门

11

实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共享

全力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立全市施工工地可视化、智能化的扬尘监管平台,并实现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信息在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市、区、镇乡街道三级城管执法部门之间共享。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组织全所有房屋建筑工地,规模以上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将数据信号统一接入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并动态更新。

2020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城管执法局

水务局

公路分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12

建立职责明晰的扬尘管控责任体系

落实《北京市怀柔区扬尘管控工作意见》,针对施工工地扬尘,住房城乡建设公路、水务、园林绿化、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组织行业相关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管控要求;加强各类施工、拆迁拆违等项目扬尘管控,将扬尘管控纳入网格化监管,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研究提高绿色施工标准,在全范围内推广拆迁、拆违、施工建设、装修等项目高围挡封闭化作业方式,房屋建筑施工实现软质围挡全包围,条件允许的工地实现密闭化施工。牵头研究扬尘覆盖新材料、新方法。

按时间

节点完成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农业农村局

水务局

公路分局

城管执法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提高到92%,建成区参照东西城道路清洁标准开展道路清洁工作。

公路分局组织做好公路清扫保洁,定期检查并通报评估结果,对清扫保洁水平较差单位采取约谈、扣分、处罚等措施。

区城市管理委和各属地政府落实各级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标准,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加大清扫保洁资金投入,进一步做好属地街巷和农村道路清扫保洁,确保各级道路尘土残存量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长期实施

区城市管理委

公路分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建立职责明晰的扬尘管控责任体系

针对裸地等面源扬尘,组织镇乡街道定期更新裸地台账,做好裸地等面源扬尘精细化管理,采取绿化、生物覆盖、压实、硬化等措施,分类治理拆迁拆违、“小微工程”、架空线入地工程等扬尘污染,并定期维护。

按时间

节点完成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区城管执法局

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耕地休耕试点、农机作业扬尘治理等,有效加强农业农村扬尘管控。

长期实施

农业农村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

按照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通过产能减量置换、兼并重组等,实现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保留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完成绿色生产和密闭化升级改造,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一要求完成混凝土搅拌站改造2家

按时间

节点完成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组织对全登记备案的沥青混合料搅拌站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示,推动全沥青混合料搅拌站开展绿色升级改造,按照市级要求2020年底前改造完成1家。区级财政投资建设的道路,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招投标中应明确要求采用符合绿色生产要求(三星及以上)的沥青混合料搅拌站作为沥青混合料供应商。

按时间

节点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属地政府

13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发挥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作用,城管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并将处罚结果及时反馈至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城管执法局定期对镇乡街道、各行业施工工地执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各行业部门定期通报本行业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扣分、停工整改、限制评优和招投标等手段,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联合惩戒。

镇乡街道一级执法部门,对上账施工工地的月检查率要达到100%;区级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含远程视频监控)不低于60%

长期实施

城管执法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水务局

园林绿化局

城市管理委

区农业农村局

公路分局

 

——

生态环境局

城市管理委牵头,完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端严惩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闭环管理体系。

城市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数据对接,通过电子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依法严处非法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所属车企。

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安装渣土运输车辆车牌识别与洗轮机监测功能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施工工地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制度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工地渣土车违规情况,对违规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暂停投标资格等手段,督促整改到位。

长期实施

城市管理委

城管执法局

公安分局

住房城乡建设委

 

——

交通

生态环境局

14

实施专项督察

配合市级部门重点区域、各属地日常工作中扬尘管控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督察。必要时,根据授权对突出扬尘污染问题的区域、属地组织开展扬尘管控专项督察,严肃问责,切实压实属地责任。

2020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公路分局

15

加强扬尘监管信息公开

城市管理委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检测、考核,定期将市级考核排名情况向社会公布。

生态环境局定期开展道路积尘负荷监测,通报考核结果,指导连续排名靠后的镇乡街道,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

城管执法局加强扬尘执法相关信息公开,曝光违法行为。

长期实施

城市管理委

生态环境局

城管执法局

——

——

、推进生产生活排放减量化

16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

聚焦生产生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完成国家和本市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指标。

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推进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和精细化管控。对年排放量超过10吨的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水平和削减潜力进行评估,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深度治理,全年完成4家改造任务。

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局

相关属地政府

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落实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能力提质升级2019-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力争完成维修企业在用喷烤漆房的标准化治理改造,全年完成治理改造任务36家。

2020年底前

交通

相关属地政府

生态环境局

针对生产、流通环节,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生产企业超市建材市场的建筑涂料胶粘剂的监督抽查力度,每年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

2020年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

——

针对使用环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门在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中自行或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抽检、抽查,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左右,确保使用达标产品。

2020年底前

住房城乡建设委

公路分局

城市管理委

——

——

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专项执法,结合实际开展汽车制造、印刷、家具、医药、化学品制造、机械、电子、汽修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对照国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标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督促不合规企业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改造。

按时间

节点完成

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7

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深入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完成国家和本市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

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区城市管理委

区农业农村局

18

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组织完成医药制造、化学品制造、印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全覆盖”。

强化证后执法,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9

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严格按照《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列入目录的做到应退尽退,鼓励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7家。

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坚持减量发展,聚焦人均、地均产出等指标

2020年底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应急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统计局

落实镇乡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长期实施

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城市管理委

水务局

20

实施镇村产业聚集区淘汰机制

落实镇村产业聚集区整治升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镇村产业聚集区年度考评,对本区评价排名后15%的镇村产业聚集区,采取疏解、淘汰、整合、升级改造等措施,实现“腾笼换鸟”、提质增效。2020年与2017年相比,镇村产业聚集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0%左右。

2020年底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生态环境局

城市管理委

水务局

、推进能源消费清洁化

21

构建绿色能源体系

严控新增用煤,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清洁优质能源比重,加快推进电气化进程,构建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辅助的能源供应体系。

2020年底前

城市管理委

发展改革委

——

——

22

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

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完成市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改造任务;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成果。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实现洁净煤替代散煤全覆盖,按照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加强煤质检查。

2020年1115日前

农业农村局

相关属地政府

城市管理委

城管执法局

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23

加快建筑节能改造

严格落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组织修订《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率达到80%以上。

2020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组织开展节能效果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50%的既有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对农户自愿申请、通过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且经评定为AB级的农宅,进行节能保温改造,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落实市级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加大力度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落实市级超低能耗建筑鼓励政策、公共建筑超低能耗改造技术路线。

2020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相关属地政府

财政局

、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24

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

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完善“一厂一策”减排措施。空气重污染期间,加强督查检查执法,督促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减排措施,发挥对重污染的削峰降速作用。

长期实施

生态环境局

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

25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推动完善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配合市级部门联合周边省(区、市)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等工作。配合邻近省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调解决跨区域大气环境问题,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长期实施

生态环境局

——

——

、强化基础保障能力

26

强化科技创新

聚焦优势科技资源,加强空气质量改善科技支撑,按照要求适时组织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评估。

依托科学城人才、技术等优势资源,强化技术创新。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开展移动源立体监测网络技术及基于大数据物联网的精细管控技术等研究,加强新型监测检测设备研发及推广应用;同时支持开展移动源治理技术、扬尘防控及装配式建筑技术、大气VOCsNOxNH3等重点污染源协同控制技术等研究。

长期实施

生态环境局

——

 

财政局

区科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7

提升监测监管能力

增加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走航监测、便携式检测等技术在重点污染源和工业园区的应用范围。

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局

——

——

28

开展区域精准分析

利用加密监测网络,对平原地区的镇乡街道开展空气质量分析,研提意见,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对重点区域实施“客厅式”管理,有针对性降低扬尘等污染。

利用监测数据,适时开展区域巡查,对发现问题督促行业部门和属地限时整改。

长期实施

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

29

开展环境精准执法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环境问题执法检查;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新手段、新技术,实施精准执法;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加强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大气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按时间

节点完成

生态环境局

公安分局

城管执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

——

委宣传部

开展餐饮专项执法,聚焦重点(排放强度大、反复投诉),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贯穿全年的餐饮业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全年检查数量达到市级部门要求,对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督促餐饮企业达到《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长期实施

生态环境局

城管执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

消防救援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公安分局

商务局

30

强化精细化监管

镇乡街道依据市级要求加强精细化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完善更新污染源台账,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及“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作用,对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快速解决。依托科技创新,配合市级推进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应用,提升属地精细化管理水平。

长期实施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相关部门

怀柔区打好碧水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1

目标任务

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巩固改善,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怀柔水库库中断面、汤河汤河口断面)稳定达标,怀柔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下水水质总体稳定。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保证饮用水安全

2

加强水源地保护

滚动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台账,重点对可能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清理整治。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属地政府

——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监测、评估,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

长期实施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南水北调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及工程项目区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及管控研究。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属地政府


3

开展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

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逐步公开乡镇级、村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卫生健康委

相关属地政府

4

防止地下水污染

开展地下水监督性监测,优化完善本区地下水监测评估体系。

长期实施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属地政府

——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典型区域地下水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属地政府

——

三、深化水环境治理

5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区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8.5%以上。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全区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50公里,实现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全收集。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全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5.2万立方米/日,全区再生水利用量达到0.26亿立方米。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全区城镇污泥基本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2020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开展粪便消纳站、化粪池的污染评价,综合考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排放标准、处理工艺等因素,研究制定粪便与污水协同处理工作方案。

长期实施

区水务局

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属地政府

6

整治入河排污口

在对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查、测、溯、治、管”思路及分类分级管控要求,开展全区入河排污口整治,确保对入河排污口形成有效监管。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水务局

7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组织完成农副食品加工、饮料制造、医院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全覆盖”;强化证后执法,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后,三个月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完成国家和本区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减排任务。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属地政府

——

8

控制城区面源污染

推进海绵城区建设,20%的建成区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财政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开展初期雨水、合流制溢流污水调蓄设施规划研究,推进调蓄设施建设。

长期实施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加强对公共排水管线的巡查和管理养护,持续开展雨水管网“清管行动”。

长期实施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北京排水集团

区城市管理委

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9

推进农村污染防治

按照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以水源地周边村庄、新增民俗旅游村庄、人口密集村庄为重点,完成13个村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农业农村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基本达到全覆盖,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2020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全区农村地区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村庄覆盖率达到64%以上,基本完成全区村庄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区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基本达到等级标准。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属地政府

——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增完成64个以上村的环境综合整治。累计完成247个以上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卫生健康委

相关属地政府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五、开展水生态保护

10

创建节水型社会

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亿立方米以内,新用水量控制在0.7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5以上,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属地政府

——

监督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市级要求的先进用水定额标准。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相关属地政府

——

全区累计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4条,治理面积42平方公里。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

新增水源涵养林建设0.774万亩,累计完成水源涵养林建设4.68万亩。

2020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相关属地政府

——

配合市级部门加强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价工作,启动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工作,进一步科学合理评价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

对有排洪排涝功能的水体,在满足排洪和输水功能前提下,减少对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自净能力;对无排洪排涝功能的水体,严禁实施渠道硬化。

长期实施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生态环境局

 

 

 

 

11

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部署,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绿盾”新增问题点位实地核查率达到100%,四类焦点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要求。各部门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对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行为严格处罚。

2020年底前

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水务局

六、深化京津冀水污染联保联治

12

深化区域流域协作

推进本区出境断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相关属地政府

配合市级部门与河北省共同保护好密云水库,继续共同实施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开展补偿政策完善研究。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属地政府

做好本区跨界断面水污染共治,推动本区与相邻区在联合执法、应急、污染治理等方面开展工作,实现水污染联保联治。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七、完善水环境管理机制

13

加强水功能区监管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工作,启动水功能区与水环境功能区整合与河道纳污能力试点研究。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

14

强化环境执法

加强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以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农业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新增违法建筑物、堆放弃置垃圾渣土等行为为重点,依照本部门相关职权,开展水环境执法工作。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

城市管理委

——

15

推动大数据应用

依托怀柔科学城人才、技术等优势资源,建立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形成覆盖到村的监测网络,并加强部门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遥感等手段,推动实现水生态环境管理“一张图”“一个库”。同时进行追根溯源,对各镇乡水环境综合管控进行分析指导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16

实施河

长制

严格落实“河长制”,将年度任务作为“河长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任务落实。利用河长制工作平台,建立问题发现、移交、处置、反馈长效工作机制。

长期实施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城市管理委

公安分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公路分局

17

严格评估问责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对各相关部门及镇乡政府水质改善目标和年度工作情况开展评价,完成对全区以碧水保卫战为重点的水污染工作实施情况的全面评估。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科委

区农业农村局

在制定对重点促进村水环境质量达标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评价机制基础上,开展评价工作。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属地政府

——

继续开展镇乡街道的水环境断面补偿考核评价工作。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建立完善村(社区)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对村(社区)的水环境质量开展监测评价。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属地政府

怀柔区打好净土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1

目标任务

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继续推进详查监测

2

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根据详查方案要求,完成重点工业园区、未利用地、背景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了解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状况。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园林绿化局

3

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完成土壤环境市控监测网和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关点位的土壤环境监测,开展工业园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根据市级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完成点位地球化学元素调查,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区园林绿化局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

2020年底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三、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4

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累计完成台账内全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并验收。配合市级对2018年和2019年已验收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复验,确保整治成效。

2020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属地政府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5

推进农业污染防治

全区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28%15%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处理机制,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2020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落实市水务局关于禁止污水灌溉的管理机制。

2020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推进农田灌溉用水水质试点监测,按照相应的水质标准开展评价。受污染农用地中发现存在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区园林绿化局

6

加强重点监管单位全过程管理

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2020年6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督促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中的企业完成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相应义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向社会公开自行监测结果、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信息。涉及拆除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重点监管单位,督促其事先制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相关属地政府

——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同时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2020年底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属地政府

——

7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比2013年稳定下降8%以上。严格限制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督促重金属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发展改革委

8

严格矿区、尾矿库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染防治

根据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估结果,落实管理尾矿库措施,开展定期调度和专项检查,继续做好汛期加密检查;对于正在开展闭库的,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并制定后期管理计划。

2020年底前

区应急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督促金矿尾矿库管理单位(企业灭失或不明确的,由属地政府负责)完成年度环境风险评估。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属地政府

区应急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结合尾矿库销库、工业企业关停退出等现状,及时更新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台账清单。对台账清单内的堆存场所制定年度排查计划,并根据排查结果完善“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建设。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应急局

相关属地政府

9

防控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土壤

将突发土壤环境污染应急纳入本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稳妥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土壤污染。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应急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财政局

 

10

加强未利用地保护

对未利用地定期开展巡查,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原则上作为生态涵养用地。依法从严查处涉及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的行为。

长期实施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11

落实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

继续落实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引导企业持续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从源头削减或避免污染物产生。

长期实施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应急局

12

完善废物收集运输网络

依托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型医院、环卫中心等机构,组织建立小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2020年底前

区卫生健康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试点组织在京销售的电池生产厂商依托其经销网络,开展废铅蓄电池回收转运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公安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应急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提升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保障产废单位废物及时清运

2020年底前

区交通局

区公安局交通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应急局

四、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

13

筛查关停企业原址用地

建立关停企业原址用地动态筛查机制,对辖区内的关停企业原址用地开展拉网式筛查。凡从事过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的地块,均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台账并动态更新。列入台账的地块,相关部门应信息共享。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14

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名录应包括纳入再开发利用规划的疑似污染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地块等。对名录内地块,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对调查报告组织评审。根据调查、评审结果,更新本区污染地块名录。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对纳入污染地块名录内的地块,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划定管控区域,并报区政府批准,区生态环境局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拟开发利用的,结合下一步用地规划,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15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管理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涉及我区需实施修复的地块,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编制修复方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实施;仅需实施风险管控的,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编制风险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报告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情况。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加强名录内地块在修复工程实施期间的过程监管,现场监督检查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设立公告牌、公开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信息、加强二次污染防控、严格管理污染土壤转运。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16

开展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的环境管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开展效果评估,并将效果评估报告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修复未达到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或仅开展风险管控等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地块,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要求实施后期管理。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17

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联动监管

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收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完成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整合,汇总“一张图”。及时与有关单位共享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信息。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将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项目,推送给区生态环境部门征求意见。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

2020年底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作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长期实施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管,动态监测关停企业原址用地台帐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内地块、污染地块的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情况。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五、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18

调整更新农用地分类清单

根据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与评价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更新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区农业农村局按要求进一步深化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完善类别划分技术报告,牵头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

2020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19

保障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结合基本农田储备、调整工作,按照市级部署,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长期实施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

20

着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


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安全利用管理台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留存工作证明材料,实现从生产过程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能查验的完整闭环管理链条,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和本市要求。

2020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加强受污染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原则上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的食用农产品,按照“产出一季,检测一季”的要求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产出农产品检测不合格的,严禁食用,及时调整强化安全利用措施;对于需要实施修复的耕地,组织编制修复方案并实施。

2020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引导种植非食用农产品。

2020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水务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21

做好园地安全利用及林地、湿地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依据市园林绿化局建立的园地有机肥重金属含量、施肥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与评价机制,配合市园林绿化局根据果品监测结果,研究制定园地安全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分类管理工作台账。对照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及北京市湿地资源调查成果数据,加强林地、湿地土壤环境保护,做好源头管控,加大生物防治力度,强化农药减量工作。

2020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22

严格管理土地复垦

确需开发为农用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发前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依法进行分类管理。

长期实施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

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六、保障措施

23

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将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逐步纳入信用系统。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市场监管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24

严格

监管执法

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切实加强土壤环境属地监管。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内地块、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等为重点,制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禁止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违法违规开工建设,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公安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25

加强能力提升

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培训。

2020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对农民、农民合作社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重点培训农用地优先保护、安全利用方法和技术。

2020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各镇乡街道、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责任编辑:王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