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0-000188
  2. [生成日期] 2020-08-11 10:40
  3. [有效性] 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0-08-11 10:40
  5.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 〔2020〕 26号
  6. [发文机构] 区政府办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减灾救灾、城市建设
  9.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怀柔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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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怀柔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7号)精神,结合怀柔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实施源头治理、基础提升、精细监管三项行动,科学构建预防双控、广域防灾、应急救援三个体系,切实强化社会化服务支撑和科技文化支撑,加快实施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程,努力建设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不断提升我区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推进怀柔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以科学城为统领的“1+3”融合发展新格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以保障民生和服务我区以科学城为统领的“1+3”融合发展新格局为根本遵循,大力实施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努力打造一批安全园区以及安全培训教育基地,全面提升我区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管理水平。到2020年,在深入推进示范创建的基础上,逐步建成与全区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监管方式更加科学有效,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公共安全文化素质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具有怀柔特色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建成与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实施源头治理行动
  1.科学制定规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怀柔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严密细致制定怀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排水防涝、防洪、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管廊建设等专项行动计划,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制度。依法施行建设项目实施前安全评估论证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区地震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公安交通支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怀柔科学城管委会资源规划处,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2.加快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完善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引导金属非金属矿山有序关闭退出,大力加强尾矿综合利用,积极实施尾矿库销库。引导、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
  (二)实施基础提升行动
  3.加强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严格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水防涝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公交车、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物流货运和邮政快递运输车辆日常运行的安全监管。科学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大型桥梁隧道、高风险公路路段的安全监测系统和安全防护、避险设施。强化地下穿越工程监测预警和地下管线设施隐患探测,严防路面塌陷下沉事故。加强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严格治理违法建设。完善城市管网信息共享和安全防护机制,防范发生外力施工破坏管线事故。(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交通支队、区地震局,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三)实施精细监管行动
  4.健全安全监管体制。结合机构改革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功能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足配强与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理顺“低慢小”飞行器、新型燃料、餐饮场所、房屋装饰装修、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
  5.严格规范监督执法。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方式,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精准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和巡查考核,完善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四)完善预防双控体系
  6.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健全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城市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监管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管理数据库,研究制定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的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分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
  7.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城市安全隐患治理行动,持续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编制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人防办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五)构建广域防灾体系
  8.提升城市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机制,重点对极端恶劣天气、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加强辐射源安全监管,强化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和危险废弃物收运、转运、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控。强化供气、供电、供热、给水、排水、通信、交通等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监测,推进城市生命线系统预警控制自动化。(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地震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公安交通支队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9.提高城市灾害防治能力。加强人员密集区、铁路公路干道沿线、桥梁隧道、大型项目等区域地质灾害的防控工作。加大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力度,完善老旧建筑安全排查鉴定与危房治理机制,对老旧房屋开展抗震鉴定和风险排查,全力做好老旧房屋加固工作。开展积水点易涝区治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地震局、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六)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10.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完善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多部门协同预警和响应处置、综合灾害协同应对等机制,形成区、街道(镇乡)二级应急救援体系。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升预警信息发布实效,提高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完善各类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巨灾情景构建,科学提升城市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气象局、区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11.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推进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健全示范基地发展状况定期评估机制。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制度,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对集中区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按照镇乡消防队建设标准要求推进镇乡专职消防队建设,推动重点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适度扩大森林火灾救援队伍数量和规模,建立航空救援力量,提升应急装备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园林绿化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
  12.严格应急设备设施和物资储备管理。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安全使用培训。做好水、电、油、气等生命线战略资源应急储备的安全保障。建立重大活动常态化运行应急服务保障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公安分局、区公安交通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七)强化社会化服务支撑
  13.提升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力量。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综合服务能力的技术服务品牌机构。引导和支持具有安全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培育、孵化防灾减灾领域各专业类型的社会组织,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新格局。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突出事故预防功能。(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
  14.构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联合激励“红名单”管理工作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归集记录制度,引导推动信用状况等级评定和信用分类监管,积极营造“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
  (八)强化科技文化支撑
  15.强化科技引领。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安全发展,加大城市安全运行设施投入,加强城市安全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企业台账信息管理系统,建成涵盖各类安全生产要素的“大数据库”。持续加强怀柔区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的应用,做好风险辨识管控,推动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的有机融合。建设并运行好怀柔区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为实现实景实时反馈指挥调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提供信息化保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
  16.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融合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单位、青年安全示范岗建设。研究利用疏解腾退的工业厂区,改造建设集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功能于一体的具有首都特色的安全文化体验基地、场馆。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演练,不断提高师生防范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移动电视、数字广播、网络社交平台等新媒体,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大力促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教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融媒体中心,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九)实施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程
  17.结合怀柔实际,大力实施城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网络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效能提升、安全生产地方标准落地、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综合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重点工程,有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怀柔区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各属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城市安全发展工作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的资金投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全力做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三)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将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全区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创建指标体系,动态评估各属地、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监督检查重点任务和工程的完成情况及效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通报创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附件:怀柔区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程




  附件

  怀柔区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程

  一、城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工程
  推进城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消除人员密集区域铁路平交道口,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城市管理委等有关部门,相关属地政府)
  二、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工程
  推进特勤、普通、小型和微型消防站以及消防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三、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
  依据规划,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以及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老城更新等项目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完善运营管理维护制度。(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相关属地政府)
  四、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网络建设工程
  研究制定推进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具备条件的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充分利用自行车存放处或已有设施,分类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效能提升工程
  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装备配备,推广使用执法信息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持续提升执法检查水平。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教育培训。定期对执法效果进行评估,强化执法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六、安全生产地方标准落地工程
  按照北京市制定的89项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同步出台标准宣贯方案,并在全区各行业、各属地宣传推广。建立健全标准更新追踪机制,综合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等手段,对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七、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工程
  推进交通、建筑施工、市政、商务、体育、文化旅游、园林绿化、工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园林绿化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八、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推动紧急救援志愿者服务站建设,强化运行管理和服务。完善应急志愿者招募和管理机制,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推动社区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建立志愿消防队。推广建设综合减灾示范区、安全社区、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中关村怀柔园管委会)
  九、综合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完善应急管理应用平台和应急管理数据库,利用物联网、航空遥感、视频识别、移动互联等技术统筹推动感知网络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完成系统整合和数据中心建设,综合应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城市应急管理的系统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