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0-000204
  2. [生成日期] 2020-11-26 10:00
  3. [有效性] 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0-11-26 10:00
  5.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 〔2020〕 34号
  6. [发文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卫生
  9.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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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怀柔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全面提升本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适应怀柔区区域功能定位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要求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院前急救、院内急救和社会急救“三位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理念为指导,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为原则,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立足点,通过理顺管理机制、优化运行模式、健全急救网络,提升服务能力等综合举措,全面提升我区急救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平稳运行。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建成急救站点布局合理、急救站点标准、急救设备设施完善、急救能力较均等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成标准化急救工作站不少于15家;配置院前医疗急救车不少于20辆,院前医疗负压急救车不少于3辆,每辆车配备所需的车载设备设施及院前急救人员,具备为急危重患者提供搬抬服务的能力;力争实现本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平均反应时间小于12分钟,急救呼叫满足率不低于95%,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8%。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统筹规划,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点位布局
  按照《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怀柔区分册(2020年—2022年)》要求,依托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急救站点,确保每个镇乡街道至少建立1个标准化急救工作站,原则上按照每3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置急救车辆,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救护车需配备医师、护士、驾驶员、担架员各1名。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对急救站点进行区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市卫生健康委批准纳入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投入运行。2022年底前,对现有1家120急救分中心及10家120急救工作站进行标准化改建工作,依托区中医医院、泉河街道、北房镇、庙城镇、长哨营满族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标准急救工作站5个,力争构建成覆盖城乡、公平可及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缩短急救反应时间,提高急救呼叫满足率,保障急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财政局
  (二)加大财政投入,严格落实各项保障制度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经费(含急救站点基础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纳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进一步明确区级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严格落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以奖代补”补偿机制;严格落实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绩效工资增长机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绩效考核制度,综合考虑工作强度、服务质量、运行效率、满意度等,设立绩效评价指标,薪酬分配向一线人员倾斜,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拓宽用人渠道及职业发展路径
  一是多途径补充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对专业技术要求高的人员,如医师等,优先予以额度管理保障;对其他人员主要通过劳务派遣、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支持和引导二、三级医疗机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到院前医疗急救岗位参与工作,相关临床专业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服务半年。二是拓展专业人员职业发展路径。优化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职称结构,适度提高高级职称占比。严格落实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席位序列制度,明确专职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生、护士和调度员实行席位制管理,与绩效工资挂钩。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必要能力训练。为45岁以后不能或不愿继续从事院前医疗急救一线工作的人员畅通工作选择路径,优先在医疗卫生系统推荐岗位。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四)强化规范流程,推进医疗急救服务标准化
  一是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监管力度,不断优化服务标准和规范,结合双随机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依法对我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及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按照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规范运行。二是加强院前院内急救衔接。严格落实院前院内急救衔接工作规范,推进实施分级分类救护工作,救护车组根据现场判断采取相应救治措施,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资源使用效率。建立院前院内急救信息共享平台,使医疗机构第一时间了解患者信息,及时做好接诊准备。三是拓展急救费用支付方式。积极推进多种支付方式,探索建立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收费、线上收费和事后付费等机制。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急救能力建设
  一是区级媒体继续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加大社会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急救知识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的发现报告意识和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能力。二是区红十字会、区卫生健康委要发挥专业优势,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等方式,普及公众急救知识,提高急救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三是推进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设施设备配置。推动本区火车站、客运站、公园、景区、大型商场、体育场馆、社区等公共场所按标准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设施设备,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主动配置急救设施设备,提高公共场所医疗急救保障能力。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红十字会、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教委、区退役军人局、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乡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各负其责,密切协作,注重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部门要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细化督导考核细则及台账, 针对督导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找出症结,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全社会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理解、尊重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的良好局面。

  附件:怀柔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工作项目及任务清单

 

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