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0-000012
  2. [生成日期] 2020-02-25 00:00
  3. [有效性] 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0-02-26 11:24
  5. [发文字号] 怀政文 〔2020〕 6号
  6. [发文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其他
  9. [内容概述]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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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攻坚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怀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围绕全区发展大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工作基础。组建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发挥对地区法治建设的牵头抓总作用,设立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司法协调小组,在各领域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下设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发挥协调督促和检查作用。充分发挥区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印发《怀柔区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怀依法行政发〔2019〕1号)和《2019年度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怀依法行政发〔2019〕2号),部署各部门和各镇乡街道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完善细化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制定各委办局、各镇乡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优化调整区政府绩效考核中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内容,进一步突出依法行政重要地位。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和“单项示范”双创建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2.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在继续坚持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又有7个区属事业单位、3个区级群团组织聘请了法律顾问。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质效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怀柔区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和《怀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2个行政机关新设立5名公职律师,全区12个行政机关共有公职律师31名。

  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落实。区政府领导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于海波和副区长王赤、王建刚作为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分别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怀柔区人民法院出庭应诉5次,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的应诉要求,实现“出庭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4.为中心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积极贯彻中央和市委要求,落实属地服务保障责任,将法律服务关口前移、措施前置。加强法制审核力量,提升法制审核质量,为科学城建设涉及的重大协议及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6件次,提出修改意见43条。区政府法律顾问和区司法局为浅山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绿地认建认养和公园配套用房出租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大棚房”专项整治等工作提出法律意见40余条。

  (二)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良刚在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上以《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降低涉诉败诉风险》为主题进行会前讲法。举办了2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讲座和2期处级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讲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务等内容,共计780余人次参加培训。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有效提升。

  2.深入推进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升级改造怀柔区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平台,更新试题题目,扩大题库总量,提高试题难度,增设不少于8小时的最低学法时限,全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15859人次上线学法测法。将学法测法考法结果作为提拔和评优的硬指标,新提拔的36名处级干部和132名科级干部均通过任前考法。实现区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和区属干部任职考法的无缝衔接。

  3.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区主要领导带头参与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全区开展宪法宣誓、宪法知识竞赛、宪法诵读等活动400余场,覆盖人群40余万人次,发放材料5万余份,让宪法精神家喻户晓。建立“互联网+N”普法新模式,新建916公交总站宪法宣传栏、红军庄普法广场、汤河口法治文化墙、渤海长城法治文化公园等特色各异的法宣阵地60余处,营造出“抬眼见法”的视觉环境,实现普法宣传全方位覆盖、全天候延伸、多领域拓展。制作21万份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300余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1.扎实推进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印发《关于公布〈怀柔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9版)〉的通知》(京怀编办字〔2019〕190号),公布29个部门共计1176项行政职权事项。贯彻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现行审批制度、市场监管体制、信用监管体制相衔接,把好新增产业“准入关”。

  2.有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制定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制度。完成询标、候标、开标、评标及监督管理“五位一体”场地化建设,建成包含澄清调度、评标见证、综合信息发布与查询、业务监控、场地管理及云数据管理和数字档案备份等系统。区级信息平台与市级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了统一认证、统一赋码、统一专家抽取等功能,全年上报项目247个,涉及总条数1903条。加大交易平台规范化管理力度,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制度,优化工作环节和交易流程,实施“一站式”服务。

  3.依法推进社会治理。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区委书记、区长牵头的街道工作和“吹哨报到”改革工作专班,落实《怀柔区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怀发﹝2019﹞16号),各镇乡街道“吹哨”34次,涵盖综合执法、应急处置、民生等3类问题,20个执法部门积极履行“报到”职责,解决问题34项。完成“三级联动”协商共治试点建设,深化社区减负,精简幅度达82%。探索完善服务百姓新方式,推进“社区之家”试点3个。制定社会组织发展综合指导意见。区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基本实现全覆盖。

  4.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并落实《2019年怀柔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区级社会信息服务平台与市级平台、“怀柔通”APP、区级集中办公区平台实现对接,强化信用信息的使用效率。制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及信用奖惩措施,实施联合惩戒案件2600余件,法院、市场监管、税务和教育等领域基本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工作新局面。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区29个行政执法部门共开展行政检查63782件,同比增长16.66%,作出行政处罚5546件,同比增长36.69%。强化对市场监管、公共卫生、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的综合执法,为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提供法治保障。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79件,同比增长1875%,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和行刑衔接工作意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效能得到有效凸显。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在区政府常务会上通报区属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各执法单位积极履职,主动依法履职。加强执法证件考试管理工作,组织169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联机考试。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质量抽验工作,对22家行政执法部门的42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组织整改,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

  3.统筹推进机构改革。28个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接转执法职权事项5190项,接转执法人员674人。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做好行政执法衔接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全面施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36号),落实“三项制度”各项工作。在第69次区政府常务会上组织学习“三项制度”文件,突出“关键少数”对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三项制度”专题培训2期和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操作培训1期,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乡街道共计420余人次参加。在怀柔信息网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46家行政执法机关在专栏公示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深入排查纠治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三个方面七类问题排查纠治工作。开通全区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热线并在怀柔信息网进行公开。与区纪委区监委联合抽查12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听取各单位自查及派驻纪检组的报告,查阅行政执法案卷,查找出各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法制审核、审批、归档等环节存在的风险点19个,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整改完善、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有效推动决策质量提升

  1.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捋顺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流程,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发挥起草部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从源头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共审核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次,提出意见512条,为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2.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推进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专家为全区各单位解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制定并落实《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办法的通知》(怀政发〔2019〕19号),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流程。3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3.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严格落实《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市政府令第268号),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全年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6件,对4件区政府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29件,废止1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加强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第一解读人”职责,区委副书记、区长于庆丰通过怀柔信息网对《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进行解读。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预公开及政府常务会议开放,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引导公众参与决策制定过程,邀请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赢得公众支持。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各单位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做到答复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时限合法,保障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区级政务服务事项1668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1339项,区级事项“一门”办理率达80.27%,在全市率先完成进驻事项100%“一窗”受理。向社会公开622个“马上办”事项、186个“就近办”事项、900个“掌上办”事项、20项主题服务产品“自助办”清单。11类1088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精简60%的任务。651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设立营商环境2.0版政策天天讲专区,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培训,共组织培训4轮、320场次,累计培训12341人次。27项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全部完成,政务环境不断改善。

  3.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专项改革,推出“窗口服务包”,提供咨询、引导、帮办、代办、延时、全时、邮寄、自助、智能引导、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通过代办、网办等多种形式,实现100余项涉农事项村级全程免费代办,全年共办理涉农事项12.9万件,为首都乡村善治提供了“怀柔样本”。依托首都之窗平台,建立怀柔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区级事项实现应上尽上互联网,875项镇街事项网上可办。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工作,实现怀柔区政务平台同市政务平台对接,共计完成82502条数据向市级平台汇聚。开通“怀柔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和进度查询服务,丰富办事途径。制定《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规范(试行)》,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和管理。依托北京市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加强对投资项目审批的监督管理,实现零超期办结、项目代码应用100%覆盖和除特殊事项外的项目审批证照文件100%上传。

  (七)畅通维权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知晓率。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共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500余人,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05份,受理76件,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92%和220%。全年审结48件,其中终止审查12件,驳回复议申请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2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3件,确认违法6件,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案件中被纠错率达40%。审理行政赔偿申请6件,作出予以赔偿决定4件,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全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应诉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法院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51件,已结19件,在审32件。承办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已结3件,全部被市政府作出维持决定。组织3次共计400余名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席会,通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3.依法开展信访工作。扎实开展来信、来访、督办、复查复核等基础业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针对各类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组织召开协调会,有效化解一批积案。结合国家宪法日和信访宣传月活动,推广“法治信访”,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推进网上信访,依法规范信访系统的操作使用。组织15次信访知识大讲堂,由国家信访局和市信访办相关领导专家对全区信访干部进行理论指导和业务培训。

  4.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壮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现有镇乡街道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335个,人民调解员1375人。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全年共组织初任调委会主任、骨干调解员培训2次,累计参训人数231人。全年调解民间纠纷4964件,调解成功4672件,其中疑难纠纷1951件,涉及金额1919.57万元。

  5.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以区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覆盖镇乡街道、公、检、法、监、妇、律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受理援助案件443件,办结案件363件,其中农民工案件125件,累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08.1万元。深入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为575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为118名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

  (八)主动接受监督,做好提案办理及审计监督工作

  1.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市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共10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7件;承办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交由区政府系统办理的议案1件、建议90件,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交由区政府办理的提案98件,全部按期办复。积极配合代表委员的视察、执法检查及调研工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好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2.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区法院、区检察院分别向21家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21份,各单位积极整改落实,现16家单位已整改完毕,5家单位正在整改之中,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履职。

  3.加强财政监管力度。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规范财政行政行为。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券项目发行工作,对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符合发债资金支持方向、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项目优先予以保障。将债券资金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进行管理,对债券资金的拨付实行全过程监管。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修改和完善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流程。加强对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在预算编制、组织实施、总结和评价各环节的业务指导工作。

  4.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完成常规审计项目,实现区直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继续保持镇乡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全覆盖。按照五年轮审计划,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各1项。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97项,查出问题301个,提出审计建议162条,移送案件线索5件,收缴财政资金入库524万元。主动公开52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2个政府投资审计结果。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改革后,部分工作的体制机制仍未理顺,存在改革后半部分工作衔接不顺畅的问题,科学高效的政府管理体系还未充分形成。二是部分部门存在行政职权履行不充分、执法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专业能力水平与现行工作要求不适应。

  三、2020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组织领导体制

  切实履行区委区政府对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将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调整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与执法协调小组合并,更名为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发挥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着力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基本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

  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会前学法常态化,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专题法治讲座等,落实“日常学法、年度测法、提职考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继续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立足新起点,着力在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宣传手段等多方面进行创新,推动我区法治宣传工作出新出彩,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迎接“七五”普法验收。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备案和监督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和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专业作用。努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从制度执行入手,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程序性要求,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四)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组织执法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做好执法资格管理。推进行刑衔接工作,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发生。创新监督方式和内容,利用督办、通报、抽查、现场监督等手段,加强对各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各类不规范执法行为。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倒逼各执法单位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机制作用,积极办理信访件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继续深化公共财政审计,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

  (六)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好行政复议接待和立案审查工作,加大案前、案中调解力度。依法公正严格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组织承办行政应诉案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诉答辩和出庭代理工作,积极配合法院、上级复议机关做好案件审理、调解和解相关工作。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培训,组织行政机关旁听法院行政案件审理,提高行政执法和应诉水平。

  特此报告。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王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