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0-000085
  2. [生成日期] 2016-03-22 15:00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16-03-22 15:00
  5. [发文字号] 怀政发 〔2016〕 10号
  6. [发文机构] 区政府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农业
  9.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怀柔区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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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怀柔区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7月—2019年6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2日    

    
  怀柔区进一步加快
  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
  (2016年7月—2019年6月)

  为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7月—2019年6月)》的任务要求,在全面总结《怀柔区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3年—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怀柔区污水治理的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消除盲区死角,以流域水环境改善为主线,以水源保护区和民俗旅游村庄为重点,以截污治污为核心,加快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运营监管,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提供水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重点地区污水收集处理。新城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3%,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4%。
  (二)确保重点村庄污水得到处理。完成31个水源地村庄主管网配套、9个民俗旅游村污水收集治理。改造农村污水处理站126处。
  (三)基本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在全面实现污泥减量化处理的基础上,确保污泥焚烧项目在2017年投入运行,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
  (四)不断提升再生水利用量。到2019年底我区再生水利用量达到2270万立方米,2020年底达到2300万立方米。
  (五)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对老城区街路初期雨水收集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提升怀河水质。
  (六)对山区居住分散且远离河流的村庄因地制宜进行污水处理。采用三格化粪池模式进行处理,计划实施77个村(自然村)。
  (七)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在水源保护区划定禁养区,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小区);禁养区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要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八)推进重点村污水支户管线配套。完成39个村(包括26个水源地村)村内支户管线配套。
  四、工作任务
  (一)污水管线工程
  1.新城南部污水管线工程新建污水管线10.64公里,起点庙城镇孙史山村西北台路口,终点为怀柔污水处理厂。
  2.怀柔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线126公里,为怀柔镇、庙城镇、桥梓镇、北房镇、杨宋镇以及怀北镇6个镇46个村的污水统一收集入怀柔污水处理厂处理奠定基础。
  3.小泉河污水管线工程完成新建小泉河污水管线9.3公里。
  4.为39个村配套污水支户管线590公里。本区地下水源地保护区共涉及5个镇72个村,其中31个村污水已经治理,7个水源地村庄准备拆迁(新城核心区),准备实施的怀柔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和城南污水干线工程主管线覆盖26个水源地村庄,剩余8个村污水没有配套项目。目前有项目建设主管线涉及的村庄共计有39个(包括26个水源地村),还需配套铺设村内污水支户管线590公里(其中26个水源地村庄需配套铺设375公里)。
  (二)污水处理(再生水)厂升级扩建工程。升级扩建桥梓再生水厂,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由原有的0.2万吨/日提升至0.5万吨/日。
  (三)农村治污工程
  1.改造完成126个农村污水处理站。
  2.新建9个民俗村(渤海镇大榛峪;宝山镇超梁子村、下坊村、琉璃庙镇前安岭村、后山铺村、东峪村;喇叭沟门满族乡孙栅子村;长哨营满族乡西沟村;汤河口镇新地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3.在地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居住分散,且人口较少的77个村建设三格化粪池。
  (四)再生水管线工程。完成新建小泉河再生水管线工程12公里,桥梓镇再生水管线工程3.6公里。
  (五)污水处理站信息化工程。对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日处理大于500吨的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小于500吨的安装计量监测,计划安装180套,完成排水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
  五、年度计划
  (一)2016年任务
  1.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再生水利用量达到2220万立方米。
  2.新建新城污水管线9.3公里。
  3.完成桥梓中水厂升级扩建工程前期审批及招投标工作。
  4.改造小型污水处理设施40座。
  5.新建再生水管线15.8公里。
  6.完成村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在线监控以及排水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可研编制。
  7.对老城区街路初期雨水截流工程进行方案论证,编制初设方案。
  8.完成39个村庄污水支户管线的可研编制。
  (二)2017年任务
  1.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2%,再生水利用量达到2230万立方米。
  2.新建污水管线55公里,其中新城5公里,镇乡50公里。
  3.桥梓中水厂升级扩建工程开工建设。
  4.改造小型污水处理设施30座。
  5.安装60套村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在线监控设施,完成排水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6.对老城区街路初期雨水进行截流工程建设,实现初期雨水截流目标。
  7.完成7个村(自然村)的三格化粪池的污水处理。
  8.完成39个村庄污水支户管线建设110公里。
  9.完成9个民俗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线工程的可研编制。
  (三)2018年任务
  1.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3%,再生水利用量达到2250万立方米。
  2.完成污水管线建设81.64公里,其中新城5.64公里,镇乡76公里。
  3.桥梓中水厂升级扩建工程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
  4.改造小型污水处理设施26座,在9个民俗村新建污水处理站9座并铺设配套管线。
  5.新建再生水管线3.6公里。
  6.安装60套村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在线监控设施。
  7.完成30个村(自然村)的三格化粪池的污水处理。
  8.建设完成39个村庄污水支户管线160公里。
  (四)2019年任务
  1.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4%,再生水利用量达到2270万立方米。
  2.改造小型污水处理设施30座。
  3.安装60套村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在线监控设施。
  4.完成40个村(自然村)的三格化粪池的污水处理。
  5.完成39个村庄污水支户管线建设160公里。
  六、部门职责
  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各项工作。牵头制定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行业监督指导。
  区环保局:负责全区污水排放的监督和执法工作。负责会同相关单位对河道跨区断面、跨镇断面进行考核。
  区国资委、区市政市容委、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主管行业内各单位的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确保本区三年治污任务全面完成。
  区农委:做好新农村建设项目污水管线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减少种养殖对面源污染的影响。
  区农业局:加大对畜禽、水产养殖的排污管理力度,按照政策规定,关闭禁养区的养殖场。
  区旅游委:加大对民俗旅游村(户)及餐饮户的污水排放治理力度。
  各镇乡政府:严格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污水治理、排污监管和河道断面考核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污水治理项目前期论证、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违法建设,严禁非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快审批
  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委、区旅游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区农业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各镇乡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污水处理厂等为成员单位的怀柔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设施建设、运营管护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将我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周期,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
  (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各项任务分解到镇乡、部门,明确完成时限和标准,纳入绩效考核;区政府与有关部门、镇乡政府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年度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镇乡政府要依据本方案组织制定本镇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三年实施方案,报区水务局备案。将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部门,责任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和完成标准,并纳入绩效考核。镇乡政府是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特许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切实落实建设运营主体责任。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加强对排污行为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畜产养殖、化工、制药、食品制造、酿造、电镀、印刷和餐饮行业污水排放的监管。建立区环保、水务、城管、镇乡政府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查处河道两岸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建立排污源头控制机制。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件,所有开发建设项目须开展排水论证,及时掌握城市发展动态,调整排水和再生水建设计划。对于下游无公共管线和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各类项目,环保部门不批准环评,区发展改革、规划等部门不批准项目规划和立项,区住建部门不予批准开工和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创新跨乡镇河道流域管理模式,严格执行跨界断面考核,发挥河道保洁员作用,形成水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镇乡政府、沿河单位和群众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科技引领,提高效率
  采用世界先进成熟的污水深度处理、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及管网更新改造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强对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过程的监控,建立覆盖城乡的在线监控系统,分级建成污水处理在线监控系统,对500立方米/日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水质水量在线监测,对500立方米/日以下的设施进行运行状态计量监控,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在线实时监控系统,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行业监管水平。
  (五)公众参与,强化监督
  将三年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及责任单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支持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监督三年行动方案实施;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健全举报制度。通过热线电话、信函、网络等多种渠道,听取民众意见建议,监督举报违法排污行为,不断培育和壮大水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组织系列水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六)加大资金投入,引入社会资本
  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积极争取市级项目资金支持;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治污项目,积极推进PPP合作模式。


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