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3-000012
  2. [生成日期] 2011-12-14 17:25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11-12-14 17:25
  5. [发文字号] 怀政发 〔2011〕 34号
  6. [发文机构] 区政府
  7. [联合发文单位]
  8. [主题分类] 体育
  9. [内容概述]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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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怀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怀政发〔2011〕34号

  为进一步发展本区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区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文化新都、宜居名城、和谐怀柔”建设步伐,根据《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京政发〔2011〕16号),结合本区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围绕怀柔“文化科技新区、国际交往新城、现代产业基地、生态宜居典范”的发展定位,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区情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全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区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并长期保持,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形成覆盖全区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并长期保持。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居民普遍的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长期保持不低于50%。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居民体质明显提高。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为95%,优秀率为25%;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为90%以上,优秀率为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增加。建成现代化的怀柔区体育中心;有条件的镇乡和社区建有综合体育活动中心;100%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场地;100%的社区建有体育设施,70%有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以城区公园为依托,配建多元化的健身器材;50%具备建设条件的城区公园、镇乡公园建有健身场地或设施;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进一步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

  (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坚持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以休闲体育、健身体育为重点,积极探索和发展与旅游、影视、休闲、观光相结合的体育产业,打造一批区域品牌赛事,使健身活动项目更加丰富。

  (五)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网络、社会团体网络、体育协会网络和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在全民健身社会管理中的作用。100%的镇乡、街道建有体育组织;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辅导站组织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大力发展行业体协、人群体协、单项体协等。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形成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2011—2015年期间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500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全区、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通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通过对广大居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科学化水平。

  (八)全民健身服务业蓬勃发展。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健身市场规范有序,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水平不断提高,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打造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平台。

  三、措施和保障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把本实施计划作为本单位、本部门依法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

  2.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怀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投入。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

  1.健身活动要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不断创新体育健身活动形式和方法,研究创新全民健身网络服务平台和内容,开展线上线下的网络健身服务,提高活动生活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

  2.竞赛活动要形成制度,全民运动会每4年举办一次,春季长跑、篮球赛、乒乓球赛、足球赛每年举办1次,中小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2次。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以春季长跑、篮球、乒乓球、足球比赛等传统赛事为基础,组织开展群体活动,带动全区基层体育活动的全面开展。

  3.不断拓展群众体育活动的主题和方式,打造群众体育活动品牌,逐步形成一街道一品、一镇乡一品的格局,推动群众体育大众化,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形成全民支持、参与和享受体育的氛围。

  4.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开展工间(前)操和业余体育健身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各单项体育协会将普及推广体育项目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计划,并对全民健身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加快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

  1.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时期怀柔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2.力争2015年前新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体育中心,以便于承接国际国内大型比赛和开展区级大型体育健身活动,与本区整体功能定位、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3.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工程管理办法》,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为主”,完善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器材使用率和完好率。充分利用现有城市公园、广场等空间资源,兴建健身设施,开辟健身场所,在公园、城市绿化带配建一定数量的篮球广场、网球场、乒乓球、羽毛球长廊和笼式多功能球场,为广大群众提供多元化的运动休闲空间。

  4.加大镇乡体育设施的建设力度,各镇乡在规划建设中要预留体育建设用地,要根据经济实力和实际情况建设综合体育活动中心,开辟大众健身场地,支持新农村健身器材配建工作。

  5.加大学校、单位现有体育设施的开放力度。盘活现有体育场地资源,政府出资购买公共服务。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向社会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真正实现学校、单位的体育设施向居民开放,扩大体育资源的开放共享,对实施开放的学校和单位进行奖励和补贴。

  (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指导水平。

  1.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形成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在全区晨晚练辅导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各单项体育协会、已配建的全民健身工程等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100%全覆盖。改革培训方式,在继续确保技能传授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数量的同时,重视培养组织管理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体育指导服务活动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定期培训制度,强化服务和管理意识,提高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网上注册,形成网络化管理,使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3.加强全民健身骨干队伍建设,确保全民健身骨干队伍的稳定性,加大对骨干队伍的培训力度,确保其工作的连续性。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建立长效机制。

  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发挥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等作用,不断扩大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与文明办、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利用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定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学生优惠开放体育场地,提供健身服务,将全民健身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全民健身、共同投入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六)发挥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作用,逐步实现全民健身社会化。

  1.充分发挥区、镇乡、街道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体育总会、单项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指导网络,社区和行政村等组成的基层体育运行网络的作用,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统筹各类人群体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区教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社会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统筹规划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以及社区居民、农民、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人群体育工作不断发展。

  3.加强体育社团建设,加强对单项体育协会的扶持,建立体育社团层级管理体系,根据各协会自身特点,梳理会员基本情况。以镇乡、街道为服务辖区,以行政村、社区或站点为基础开展活动;加强体育社团年终考核评定体系的建立。加强单项体育协会作用,以“市场机制、高效运作、自我发展、做大做强”为社团实体化发展原则,着力解决体育协会发展思路、发展信心、发展方式、发展质量、发展后劲等问题,逐步实现单项协会实体化。 

  (七)统筹城乡体育、各人群体育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社区体育。街道体育以社区为重点,推进体育生活化社区达标进程。将社区体育组织建设、设施建设、健身活动、居民体质测试和健身宣传培训等服务列入《怀柔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试行)》中,采取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推进的方式,各街道将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以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组织、晨晚练辅导站组织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整合街乡辖区内单位和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推动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2.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农村体育以村为重点,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参加北京市体育特色村镇评选活动。统筹镇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镇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具有农村地区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

  3.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将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青少年系列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继续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培养青少年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4.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完善老年人体育协会,广泛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区内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

  5.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办好残疾人运动会和健身展示活动。

  6.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职工体协、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组织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鼓励区内企业制定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体育活动,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

  7.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不断挖掘满族体育项目,在本区满族居住区的学校开设民族体育项目课程,广泛开展满族体育竞赛活动。

  (八)做好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

  1.加强体育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强对《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和本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各项规定的全面执行。

  2.建立全民健身宣传的长效机制,发挥区内外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宣传全民健身工作。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和信息网要不断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

  (九)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

  1.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修订完善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制定国家残疾人体质测定标准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达标活动,深入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积极推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建立证书证章激励制度,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2.进一步完善怀柔区国民体质测定和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国民体质变化情况。以怀柔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为龙头,带动街道和有条件的镇乡建立社区国民体质测试站,开展怀柔区各类人群体质测试工作。对测试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和建议,指导开展全区全民健身工作。

  3.每年在全区推广2—3项群众优秀健身项目,增加群众健身项目的多样性,带动基层健身队伍科学健身、挖掘特色。积极开展以传播科学健身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向全区各行政村、社区发放或赠送光盘、展板、书籍等,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帮助树立健康的生活理念,使群众对科学健身、健康生活的认识进一步得到提高。

  (十)促进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引导城乡居民体育消费。

  扶持大众化营利性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加快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实施计划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体育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进。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由区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落实。

  各级各类体育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二)加强成效评估。

  区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和本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