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6月1日起,全国将取消绝大部门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由生产经营着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区发改委自2015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合我区实际,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开展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等价格违法行为。
6月1日-4日,区发改委首先对9 家药房的药品市场价格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没有发现药店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哄抬价格,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有个别存在着明码标价不规范、不清晰的情况当场进行了纠正。
责任编辑:董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