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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关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促进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监测分析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产业运行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促进政策。

   (五)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国家、本市以及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相关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六)拟订本区高技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兴产业中重点领域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承担振兴本区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本市及本区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相关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中关村科技园区怀柔园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负责镇村产业生产集中地(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镇村产业发展。

   (十一)围绕工业重点企业的发展,制定并定期公布工业投资项目目录,协调重点工业项目的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产业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工业重点产业的持续发展。改善工业投资环境,推进重点工业产业链的构建。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本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考核体系、奖励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扶持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上报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四)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对无线电频率资源和无线电台(站)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七)负责指导本区军民两用产业融合发展工作,落实相关促进政策。

   (十八)负责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九)负责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相关人才培训。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怀柔区青春路42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10-69644413

   邮政编码:101400

 


责任编辑:郭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