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资格复审结果及体检考察安排公告

日期:2023-04-21 09:14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现将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资格复审结果及体检、考察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生资格复审结果

  考生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详见《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2023年4月26日至4月28日,共3天。每一位考生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见附件1。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三)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怀柔区妇幼保健院南院(怀柔区后横街1号南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要求见《体检注意事项及相关流程》(附件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一次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三、考察安排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公示后放弃的,本岗位将不再递补。

  (五)如因特殊情况体检、考察工作有所调整,将以怀柔区教委统一通知为准,区教委将确保提前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七)咨询电话:010-69623205(刘老师)

  咨询时间:8:30-11:3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责任编辑:侯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