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课外活动计划提供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或个人进行资质审核的通告

日期:2022-07-29 16:27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双减”工作要求,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需求,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区教委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怀柔课外活动资源库”,不断拓宽引进优质培训机构和个人渠道,规范培训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丰富校内教育资源供给,全面提升我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行动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以及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采购义务教育阶段校外优质教育资源有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区教委将开展2022年“怀柔课外活动资源库”培训机构和个人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课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服务能力治理,不断丰富校内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育人特色活动,提高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基本素养,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怀柔课外活动资源库”,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义务教育学校的渠道。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坚持从严治理,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进入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服务,为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环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拓展学习空间,助力学校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为义务教育学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提升学校育人能力,形成校内外兼顾,家校社一体的育人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各项资格审核要严格按照通知中所规定的标准、流程进行审核。确保进入资源库的机构和个人符合要求,建立专业、规范的“怀柔课外活动资源库”。

  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发展需要,通过专家的评估和审查,在规范的基础上,选拔一批优质的培训机构和个人进入资源库,为学校提供资质合法、资源合规、理念先进、团队专业、业务成熟的培训机构和个人,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坚持部门联动的原则。由区教委牵头,协同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区科协、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对申请入库的机构及个人进行联合资质审核。

  四、准入标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要求,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进行了明确划分,此次“怀柔课外活动资源库”的培训机构或个人审核、更新工作,不包括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

  培训机构必须具备开展培训、教育的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有固定的培训师资及办公场所或培训场地;应有明确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且无违法违纪记录;应根据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打造特色品牌项目的要求,确保所聘师资队伍人员和数量能够保持相对稳定。

  培训个人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特殊专业人才条件可适度放宽),非遗传承人、知名艺术家、科学家可优先考虑。培训人员须拥有一定的教学经历或具有相关的从业经验。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已在资源库的机构

  目前已经进入“怀柔课外活动资源库”的培训机构,需要重新提交材料,再次进行资质审核。需填写新申报培训师资汇总表、培训机构删减人员信息统计表、已在库培训机构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3、4),均按新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考核。

  1.纸质版资料

  单位资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简介、联系方式、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单位与培训师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填写已在库培训机构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新增加的教师需填写新申报培训师资汇总表(附件2)、培训机构删减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如无删减不用填写),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机构所聘师资个人材料:毕业证书(扫描件)、教师个人简历(附件1)、身份证(扫描件)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其他证明师资专业水平的佐证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由评审部门进行复审,复审材料未通过,以及现场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被移出课外活动资源库。新增加的教师,经评审专家组初审后,初评为初级的艺术类外聘教师需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后方可纳入课外活动培训资源库。

  2.电子版资料

  (1)营业执照照片、机构LOGO或机构相关照片(作为公司封面,照片为.jpg格式);

  (2)所聘师资个人简历(附件1);

  (3)新申报培训师资个人简历及汇总表(附件1、2);

  (4)培训机构删减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5)已在库培训机构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

  (6)教师个人简历word版(简历个人照片像素不得低于290*410,不得高于870*1230,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其他对应材料照片在电脑里打开能看清即可,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7)文件命名为xx公司已在库材料。

  注:电子版材料缺一不可,如有缺失视为材料不足,不能入库。

  (二)新申报的培训机构

  新申报进入“怀柔课外活动资源库”的培训机构,要向区教委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机构,其师资经评审专家初审后,凡初评为初级的艺术类外聘教师均需进行现场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纳入课外活动资源库;审核未通过的机构,其师资将不予审核。

  1.纸质版资料

  单位资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简介、联系方式、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单位与培训师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新申报培训师资汇总表(附件2),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机构所聘师资个人材料:毕业证书(扫描件)、教师个人简历(附件1:需明确注明培训项目)、身份证(扫描件)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其他证明师资专业水平的佐证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经评审专家组初审后,初评为初级的艺术类外聘教师需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后方可纳入课外活动培训资源库。

  2.电子版资料

  (1)营业执照照片、机构LOGO或机构相关照片(作为公司封面,照片为.jpg格式);

  (2)机构简介(不超400字,内容大概为机构培训方向、教师人数、机构资质等);

  (3)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超800字);

  (4)新申报培训师资个人简历及汇总表(附件1、2);

  (5)教师个人简历word版(简历个人照片像素不得低于290*410,不得高于870*1230,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其他对应材料照片在电脑里打开能看清即可,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6)文件命名为xx公司新入库材料。

  注:电子版材料缺一不可,如有缺失视为材料不足,不能入库。

  (三)申报培训个人

  新申报或已在“怀柔课外活动资源库”的个人均需按照新申报培训个人的流程提供相应的材料。

  1.纸质版资料

  (1)已在库的教师需再次提交学历证明及专业资格证明(复印件)、教师个人简历(附件1:需备注已在库)、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由评审部门进行复审,复审材料未通过,以及现场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将被移出课外活动资源库。

  (2)新申报教师提交学历证明及专业资格证明(复印件)、教师个人简历(附件1:需备注培训项目)、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初审材料通过后,需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后方可纳入课外活动培训资源库。

  2.电子版资料

  (1)教师个人简历word版(简历个人照片像素不得低于290*410,不得高于870*1230,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其他对应支撑材料照片在电脑里打开能看清即可,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2)已在库教师文件命名为xx个人复审材料;新申报教师文件命名为xx个人入库材料

  注:电子版材料缺一不可,如有缺失视为材料不足,不能入库。

  六、相关要求

  (一)各培训机构或个人要高度重视本次审核工作,严格按照上交材料时间完成,错过上报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培训机构或个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出现造假、冒用、顶替等行为取消本次审核资格。

  (三)各培训机构或个人到学管中心现场提交申报材料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违反取消审核资格。

  1.入校人员需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入校人员从中心北门(三幼门口对面)进入,要求全程配合门卫疫情排查,测温,扫健康宝和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

  (四)各培训机构或个人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均应按通知要求,做到专人负责、送审材料归类有序、文件名称备注详细。

  (五)所有审核资料均不退还,区教委将对审核材料做好保密及存档工作。

  (六)培训机构或个人在审核合格入资源库管理后,授课过程中一旦发现随意更换教师、聘用无资质教师授课、违反师德等情况一律随时做清库处理,以后不再录用。

  (七)材料报送安排

  1.时间: 2022年8月8日-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送方式:

  电子版:现场拷贝或发送邮件hrkwhdszk@163.com 

  纸质版:纸张均为A4尺寸

  3.报送地点:怀柔区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一层大厅(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43号)

  (八)咨询安排

  时间: 2022年8月1日—8月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联系人及电话:田老师13716789205

  刘老师13716789280


责任编辑:侯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