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实施方案

日期:2020-04-13 09:05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实施方案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改善乡村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培肥地力,节能减排,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0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28号)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项目背景

  2015年起怀柔区正式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16年-2019年连续四年被列入怀柔区为群众拟办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督办。在2015年和2016年分别获得北京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二等奖和一等奖。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采取以肥料化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利用模式。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深入,我区煤改电范围进一步扩大,农业面源污染现象急需解决。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9年怀柔区将创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怀柔区将依托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项目建立完善分散式农业废弃物处理点,进一步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缓解其他农业废弃物污染现象,并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

  总体思路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社会服务、科技支撑,以秸秆处理利用为重点,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加强土地保护为目标,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形成政府、农业服务组织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工作模式,不断提高秸秆处理水平。

  创建目标

  通过引进相关机械设备等工作的实施,有效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通过对树枝等农业废弃物利用途径进行探索,为下一步处理利用其他农业废弃物寻找出路。预计2019-2020年度全区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农田、景观田、荒草地约7.77万亩,收集秸秆、废弃树枝等0.6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基本形成技术先进、集约高效、链条衔接、布局合理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使农业废弃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得到有效遏制,有力促进绿色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

  基本原则

  (一)农用优先、多元利用

  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秸秆粉碎压块等传统秸秆综合利用需求的基础上,抓好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合理引导秸秆基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向多元循环的方向发展。

  (二)市场导向、政策扶持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服务组织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深入研究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各环节补贴等配套政策。

  (三)科技推动、试点先行

  加强科技攻关,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共性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选择重点区域,积极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镇乡,建设示范处理点,扶持壮大农业服务组织,加快推进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发展。

  项目内容

  (一)建立完善分散式农业废弃物处理点

  使用本项目资金298万元在北房镇、桥梓镇、怀北镇、渤海镇、九渡河镇、汤河口镇、长哨营满族乡建立完善7个分散式农业废弃物处理点,收集处理周边农业废弃物,对废弃物进行初加工。在庙城镇建立1个农业废弃物菌棒加工点,探索农业废弃物基料化利用方式。

  1.北房镇农业废弃物处理点项目

  (1)实施主体:北房镇政府。

  (2)实施地点:北房镇大周各庄村。

  (3)主要内容:购置1000-500型树枝破碎机、100T地磅、75kW叉草机、履带式翻抛机、环保除尘雾炮机、磨刀机各1台等设备。

  (4)项目资金:38.8万元。

  2.桥梓镇农业废弃物处理点项目

  (1)实施主体:桥梓镇政府。

  (2)实施地点:北京达明种植专业合作社。

  (3)主要内容:购置HW6620A树枝粉碎机、1000-500型树枝破碎机、100T地磅、75kW叉草机、环保除尘雾炮机、磨刀机各1台等设备。

  (4)项目资金:44万元。

  3.怀北镇农业废弃物处理点项目

  (1)实施主体:怀北镇政府。

  (2)实施地点:北京硕华祥林木专业合作社。

  (3)主要内容:购置1000-500型树枝破碎机、75kW叉草机、深槽耕犁式翻抛机、环保除尘雾炮机各1台等设备。

  (4)项目资金:37万元。

  4.渤海镇农业废弃物处理点项目

  (1)实施主体:渤海镇政府。

  (2)实施地点:北京渤海茂林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3)主要内容:购置100T地磅、75kW叉草机、环保除尘雾炮机各1台等设备。

  (4)项目资金:15.5万元。

  5.九渡河镇农业废弃物处理点项目

  (1)实施主体:九渡河镇政府。

  (2)实施地点:北京绿海风景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3)主要内容:购置综合粉碎设备1套,100T地磅、75kW叉草机、环保除尘雾炮机、磨刀机、HC6130型移动式树枝粉碎机、600型移动式树枝粉碎机各1台等设备。

  (4)项目资金:61.7万元。

  6.汤河口镇农业废弃物处理点项目

  (1)实施主体:汤河口镇政府。

  (2)实施地点:北京汤河惠农农机专业合作社。

  (3)主要内容:购置HW6620A树枝粉碎机、环保除尘雾炮机各1台等设备。

  (4)项目资金:12.5万元。

  7.长哨营满族乡农业废弃物处理点项目

  (1)实施主体:长哨营满族乡政府。

  (2)实施地点:北京益农兴和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3)主要内容:购置HW6620A树枝粉碎机、1000-500型树枝破碎机、100T地磅、75kW叉草机、环保除尘雾炮机各1台等设备。

  (4)项目资金:43.5万元。

  8.庙城镇农业废弃物菌棒加工点项目

  (1)实施主体:庙城镇政府。

  (2)实施地点:北京桃山月亮湖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3)主要内容:购置菌棒生产设备1套等设备。

  (4)项目资金:45万元。

  (二)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作业质量,提升作业效率,满足各镇乡对机械还田、青贮收获设备的需求,使用本项目资金132.4万元为怀柔镇等10个镇乡引进一批高效、低耗、先进的机械设备,方案如下:

  1.怀柔镇

  (1)主要内容: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2台等设备。

  (2)项目资金:1.5万元。

  2.北房镇

  (1)主要内容: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30台、重耙7台等设备。

  (2)项目资金:37.9万元。

  3.杨宋镇

  (1)主要内容: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15台、重耙3台、青贮收获机与搂草机各1台等设备。

  (2)项目资金:79.35万元。

  4.庙城镇

  (1)主要内容: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2台等设备。

  (2)项目资金:1.5万元。

  5.桥梓镇

  (1)主要内容: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3台等设备。

  (2)项目资金:2.25万元。

  6.雁栖镇

  (1)主要内容: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1台等设备。

  (2)项目资金:0.75万元。

  7.怀北镇

  (1)主要内容: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2台等设备。

  (2)项目资金:1.5万元。

  8.渤海镇

  (1)主要内容: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2台等设备。

  (2)项目资金:1.5万元。

  9.汤河口镇

  (1)主要内容: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各2台等设备。

  (2)项目资金:2.4万元。

  10.长哨营满族乡

  (1)主要内容: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3台、搂草机1台等设备。

  (2)项目资金:3.75万元。

  (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补助

  使用本项目资金对怀柔区14个镇乡实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补助项目。

  1.实施主体

  14个镇乡政府。

  2.实施地点

  14个镇乡。

  3.主要内容

  (1)农业服务组织对平原五镇(怀柔镇、北房镇、杨宋镇、庙城镇、桥梓镇)3.41万亩玉米秸秆、景观田秸秆、荒草地秸秆进行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或青贮收获处理等作业,给予农业服务组织40元/亩补助。

  (2)农业服务组织对山区、半山区九镇乡(雁栖镇、怀北镇、渤海镇、九渡河镇、琉璃庙镇、汤河口镇、宝山镇、长哨营乡、喇叭沟门乡)4.36万亩玉米秸秆、景观田秸秆、荒草地秸秆进行秸秆粉碎还田或秸秆捡拾打捆或秸秆粉碎压捆处理等作业,给予农业服务组织70元/亩补助。

  4.项目资金

  441.6万元。

  (四)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及资源化利用中心与分散式农业废弃物处理点监控平台

  1.实施主体

  怀柔区农机服务中心。

  2.实施内容

  建立科学规范的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资源台账,为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相关产业布局和管理等提供理论依据,进行样本农户调查、台账建设培训、宣传(含资料、宣传品印制)、调研等工作;建立资源化利用中心与分散式农业废弃物处理点监控平台,用于对资源化利用中心与分散式农业废弃物处理点各环节全程监督检查;组织召开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与处理模式;聘请专家对项目实施过程及内容进行指导与评审。

  3.项目资金

  28万元。

  资金支付

  由区财政局按照项目内容,将项目资金指标调到相关镇乡政府、部门。

  责任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实施方案,对各镇乡政府实施机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开展监督检查,组织项目验收。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安排、使用与监管。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实施中环境评价指导、核准、批复。

  各镇乡政府作为项目主体,负责相关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尤其做好对广大农户、村干部的政策解释工作;负责本区域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数据的统计、公示、核实、上报,同时负责与农户沟通、联系,协调作业单位能够进地进行机械化作业或清运工作。

  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农机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以及相关镇乡政府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相关单位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同合作,主管领导亲自抓,确保重点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程序、加强监管

  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刘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