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日期:2024-01-31 15:3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动本区农业绿色发展相关规划, 指导农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建设生态农业,推动农业节水, 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对本部门组织编制的相关规划,依法依规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二)监督指导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评估,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落实本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目标任务。

  (三)组织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畜禽粪便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防止和减少污染。指导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四)指导农业环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以及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承担湿地保护相关管理工作。

  (五)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开展以"清脏、治乱、 增绿、控污"为重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处置、"厕所革命"等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实施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指导农民采取保护性耕作、生物覆盖等措施,控制裸露农田扬尘污染。

  (六)负责本行业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结构调整、污染物排放治理改造。

  (七)依照职责,组织对涉及农业环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水生野生动植物等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提起诉讼及修复监督等工作。

  (八)负责全区种植业、水产业和农业机械的生产监督管理。

  (九)负责区域内重要渔业水域水产苗种的增殖放流及保护。

  (十)负责提供农业、农机、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有关研究等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农机、水产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推广(服 务)体系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责任编辑:雍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