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菜田补贴资金申请指南

日期:2021-12-16 16:03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一)生产经营者自愿申请

  菜田补贴由补贴对象自愿申请,由所在村村委会统一安排,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或电脑网上填报补贴信息,经本人确认和所在村村委会初步核实,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菜田补贴申请表》(附表1),一式三份,报送村委会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二)村委会公示确认

  村委会负责公示确认。村委会确认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张榜公布菜田补贴申请者的姓名(或名称)、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附件5)须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村委会确认无异议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菜田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附表2)以及公示结果,一式三份,村委会存档一份,上报所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两份。同时,上报所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北京市菜田补贴申请表》一套、公示留档资料一套。

  (三)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工作。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问题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菜田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附表3)及提交村级公示情况的说明(附件6),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两份,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存档一份。同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菜田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套。

  (四)区政府审核批准

  区农业农村局逐镇(乡)、街道核实申报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附表4)一式三份,报区政府审核批准;区政府对上报的《北京市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审核并批复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局送区财政局一份,安排拨付补贴资金;同时,按照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本级部门存档一份。

  (五)补贴资金发放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政府的批复,对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北京市菜田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进行批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后,按照批复内容拨付补贴资金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拨付资金后,应及时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公告通知补贴对象核对确认补贴资金。

  菜田补贴资金要按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禁止发放现金,禁止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生产经营者交费。

责任编辑:孙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