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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北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本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本区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本区竞技体育发展,负责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负责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

  (五)统筹规划本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七)指导、管理本区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主办区级、承办上级体育部门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九)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负责本区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对本区体育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区体育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湖光小区3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10-69624063

     邮政编码:101400

 

责任编辑:杨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