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人口两孩以内生育登记

日期:2020-08-03 14:46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1.网上登记。登录“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phic.org.cn/)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办理生育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打印。

  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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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现场登记。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子女已出生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办理生育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也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责任编辑: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