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怀柔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6-16 17:25    来源:区政务服务局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怀柔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怀柔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群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公开发布解读服务,确保政务公开在“十四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助力首都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围绕民生保障,深化政府重点工作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重要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等信息公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2.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大病保险补助和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等方面信息公开。(区医疗保障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做好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区教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4.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和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深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推进慈善组织认定信息公开。(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5.做好现代农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农民增收等信息公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二)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信息公开

  6.推进交通综合治理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公交线路调整、停车综合治理等方面信息公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7.推进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政策措施、进展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8.做好政策性住房建设、租赁住房筹集补贴、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和物业服务行为规范等方面信息公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民政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9.做好基本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及服务信息公开。(区商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10.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信息公开,规范中介服务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应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或公开选取结果。(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三)推进改善人居环境信息公开

  11.助力群众生活便利性提升,做好基本便民商业服务功能全覆盖、“厕所革命”和停车位挖潜等方面信息公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各镇乡街道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12.做好丰富市民文化活动和体育设施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13.助力生态宜居环境建设,做好违法建设治理、公园绿地建设、道路积滞水点治理等方面信息公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怀柔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各镇乡街道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14.做好空气质量、怀柔水库、主要河流月度水质状况等信息公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15.做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增加城市绿地、建设公园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区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三、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政策应用全流程规范

  (一)推行政策咨询快捷服务

  16.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依托区政府网站和实体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7.优化面向企业群众的咨询互动平台,全面推行“简单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制度,提供智能、及时的政务问答服务。推动政策咨询用户精准画像,提升政策咨询服务能力。(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8.加强政府及部门对外联系电话的检查,严格清理“僵尸电话”,确保联系电话畅通有效。(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二)推行“政策公开讲”服务

  19.举办政府重点工作“政策公开讲”,紧密围绕企业群众需求,常态化开展面对面政策解读。开展要点式政策解读,着重就政策性文件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讲清政策出台背景、主要考虑、作用影响等。对于多部门出台的关联性政策进行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式解读。(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0.各镇乡街道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推行政策精准推送服务

  21.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打造集中统一的政策公开平台,开展政策需求公开征集,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加强涉企政策集成,为企业提供权威便捷的政策查询服务。(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2.主动推送政策信息,将政策事项及解读信息转换为适于新媒体传播的形式,及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向企业群众主动推送,增强政策信息到达率和适用度。(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四)推行政策兑现服务

  23.建立以政策兑现落地为目标的政策公开机制,实现政策信息与办事服务的“互联互通”。建立政策执行标准公开机制,各部门在出台涉及办理事项的政策措施时,要在文件中列明事项名称、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在线办理链接、现场办理地址、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执行标准信息,确保每一事项均明确执行标准和办理指引,让企业群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4.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专题栏目,集中向社会公开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五)推行常态化政策沟通服务

  25.开展区、镇街级政务开放日,推广基层政府向群众定期报告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街道(镇乡)基层治理公开议事活动,有序引导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6.严格落实《北京市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做好政策措施的制定、审议、执行和评价环节的公众参与工作。定期开展政府及部门会议开放,邀请企业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7.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题栏目。(区政务服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四、围绕数字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全链条管理

  (一)推进网上数字政府建设

  28.持续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丰富优化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围绕政府重点工作、网民重点关注、热点政策等,强化数据挖掘和分析。建设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融合平台,促进一体化融合发展。(区政务服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29.加强政府公报数据库与政府网站的资源统筹,积极利用新媒体渠道扩大政府公报数字化传播。(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0.强化平台内容保障,建立各镇乡街道、各部门信息报送和内容保障统计通报机制,将内容保障工作纳入考核评估,强化激励约束作用。(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1.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检查,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2.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规范,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二)推进政务信息全链条管理

  3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4.建立文件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摸清制发文件底数,扩大文件主动公开比率。(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落实

  35.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年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优化调整全区网页申请设置。(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6.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7.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纠错率。(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8.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实施工作,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9.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镇乡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服务类信息。(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40.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或窗口,提供政策查询、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区政务服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五)推进政务公开培训考核监督工作

  41.加强组织管理,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2.抓好教育培训,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3.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本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编辑:韩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