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导航 > 区政府办公室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责
点击显示或隐藏左侧导航
目录导航
机构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各镇乡(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

  (五)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市、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规范性文件、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协调和反馈工作。

  (六)负责各镇乡(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的绩效管理、绩效考评工作。

  (七)负责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及社会舆情。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工作。

  (八)负责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本区外事活动。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涉外工作。办理因公出国人员手续。负责以区政府外办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怀柔区府前街15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10-69644567

    邮政编码:101400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