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进一步发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效益,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提升监管力度。每年对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至少开展执法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设施处理能力和工艺与污水产生量是否匹配,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环保手续,污水达标排放等情况。
二是加强水质监测,提升监管效率。对全区设计日处理规模20吨(含)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等七项主要污染指标,全年全覆盖监测一轮次,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提供准确数字支撑。
三是加强执法联动,提升工作质效。协调区水务局各属地政府,通过市区联合执法、“流域点穴”执法等方式,不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巡查检查,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处理设施运行稳定、水质达标排放,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参与、齐抓共建、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为载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长效监管原则,健全常态化运维机制,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不断巩固拓展农村污水治理成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责任编辑: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