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9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任务书》相关内容,全面提升我区交通治理能力,完善交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出行环境,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第十五届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坚持以优“供”、控“需”、强“治”为治理思路,进一步深化“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综合治理、共担共治”的工作格局,在“精治、共治、法治”上下功夫。促进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城市交通运行总体安全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实施,特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海波为组长,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教委等36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局长田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继续实施5项区级疏堵工程建设
1.完善北房镇裕华路与永昌街交叉路口过街设施
主责部门: 北房镇政府
配合部门: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2.杨雁路改造工程
主责部门: 区城管委
配合部门:区园林绿化局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3.新中医院交通组织优化
主责部门: 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区城管委、公路分局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4.育龙铭居进出口改造
主责部门: 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公路分局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5.城区周边道路修复工程
主责部门: 区城管委
配合部门:无
时间节点: 2019年7月底前
(二)开展代征代建道路用地移交、管理和建设工作
落实代征代建用地移交管理机制,加快实现辖区内代征代建道路用地清理、整治和移交,加强开发企业代征代建道路监管,对辖区内道路及其公共配套类设施与开发项目同步验收备案。
主责部门: 区城管委、区规自分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委、公路分局、各镇乡政府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三)实施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
12月1日起实现道路停车电子收费
主责部门: 区城管委
配合部门:无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1日前
(四)做好停车协管员管理工作
区交通支队进行停车协管员培训和考核认定,实现统一培训、统一服装、统一装备,纳入公安交管执法体系。加大巡查管理力度,提高巡查频次,实现路侧停车网格化巡查管理。
主责部门:区城管委、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配合部门:无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五)加强路缘石上步道公共空间整治
加强信息核对、现场核查优先保障路缘石以上人行道公共空间,规范非机动车停放,严格控制机动车停放,对私设围栏停车行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主责部门: 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部门: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六)持续推进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治理工作
落实检查站24小时值守制度,实现检查站货运车辆受检率达到85%以上,卸载率达到100%。
主责部门: 区交通局
配合部门:公路分局、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七)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
健全完善公共自行车停车管理体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继续实施公共自行车总量控制,落实运营考核评价制度。
主责部门: 区城管委
配合部门:无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八)引导景区旅客错峰游览
通过推广网络预约售票等方式,引导重点景区游客分时错峰游览,减小客流压力
主责部门: 区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部门:各相关景区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九)学校、医院周边交通秩序整治
开展学校、医院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确保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主责部门: 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配合部门: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时间节点: 持续推进
(十)占路作业车辆错峰作业
在保障重大活动、特殊天气道路作业标准基础上,落实非交通高峰时段上路运行要求,减少因作业造成的道路拥堵。
主责部门: 公路分局、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住建委、区园林绿化局、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配合部门:供电公司、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供暖)
时间节点: 持续推进
(十一)促进职住平衡
研究制订鼓励以租赁方式解决职住平衡的相关政策,增加高密度就业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
主责部门: 区住建委
配合部门:区规自分局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十二)建设一刻钟生活圈
建设好一刻钟生活圈,按照步行一刻钟可达的范围,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功能,降低居民长距离、跨区域的生活类交通需求。
主责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民政局
配合部门:无
时间节点: 持续推进
(十三)落实信号灯和路灯管理
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完善信号灯和路灯审批、建设、管养、验收和移交机制,提升道路交通效率和安全性。
主责部门: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配合部门:无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十四)开展交通宣传引导工作
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和社会动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群众诉求,动员全社会参与交通综合治理。
主责部门: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配合部门:无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十五)强化各功能区交通秩序管理
配合围绕繁华商业街区、餐饮聚集区、热门景区及重要交通枢纽等区域,持续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提升交通秩序动态治理能力。
主责部门: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配合部门:区城管执法局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十六)配合提高非现场执法能力建设
加大停车非现场执法设备安装,提高停车治理水平。配合对老旧违法监测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主责部门: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十七)配合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配合落实《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无牌照上路、无临时标识上路、闯红灯、逆行、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主责部门: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配合部门:无
时间节点: 2019年5月底前
(十八)开展静态交通管控
在静态交通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做好重点区域(景区、大型活动场所周边)停车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统计辖区内小客车数量及正规停车位数量。
主责部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无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十九)公交车无障碍通行率
规范路侧停车,及时清理道路障碍物,杜绝乱停乱放行为,合理规范施工及作业,确保公交车辆无障碍通行。
主责部门:各镇乡政府
配合部门:无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二十)配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配合大修乡村公路、公交站亭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主责部门:各镇乡政府
配合部门:无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底前
四、工作机制
(一)例会制度
为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使各部门信息充分共享,特制订例会相关制度:
1.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具体时间由区政府(或责成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知,由相关人员做好会议纪录;
2.每月召开一次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相关人员参加,信息员做会议记录,会议内容为总结本月度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分析及提出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下月度工作计划。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形成会议记录,内容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席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发言记录)、商议结果等以备查验。
(二)信息报送
各相关单位确定1名主管领导,1名信息员,一是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主要针对每一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上报;同时对工作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二是报送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相关信息。重点是及时报送工作过程中改革创新、突出成绩、重点区域缓解拥堵效果。于每月25日前按要求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各环节顺利推进,提出如下要求:
(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交通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和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协调,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相互沟通、明确分工、周密安排。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分解到人,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三)加强考核,完善机制
将《北京市怀柔区2019年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按照“一单位一套指标一张表”和“滚动更新任务”的思路开展督查考评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及时反馈任务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有效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电视等媒体,加大力度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宣传报道市、区两级政府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任务落实情况,组织交通宣讲团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讲好交通故事,展现行业精神,宣传管理政策,培育交通文明,为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社会共治氛围。
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