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怀柔区政府与北京十一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旨在通过集团化办学提升怀柔一中办学品质、推动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协议内容,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合作架构与目标。合作周期首定为多年,将成立“十一学校怀柔校区办学理事会”统筹资源配置与监督评估并进一步优化结构,推动初中校适配规划及小初衔接等,构建初高中贯通培养体系。
二是强化资源保障与办学改革。资金激励方面,设立学校综合改革专项激励资金,确保合作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现合理增长,实施办法将突出“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绩优酬高,薪随岗变”原则,落实现代人事与薪酬制度;明确课程改革和教师发展专项经费,为一中本部提供稳定资金支持,用于干部教师培训(邀请集团专家讲座、选派人员跟岗学习等)、学校课程建设、制度与平台建设。人才与编制方面,同步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育,面向全国引进学科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及子女入学便利。硬件改造方面,分阶段推进一中校区改造,包括新建综合教学楼、智慧教室配置等.
三是细化实施路径与成效导向。分签约筹备、启动实施、深化推进三个阶段落地;预期在合作周期内实现初高中办学质量居区域前列,教师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打造集团化办学“怀柔样本”,辐射带动全区教育水平提升。
责任编辑:杨爱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