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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跃龙

日期:2021-04-22 09:52    来源:怀柔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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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跃龙,男,字禹门,陕西省安定县人,举人出身。1631年(明崇祯四年)任怀柔县知县。到任后,对学宫修缮未完成的工程继续进行施工。当时历年兵荒,人 民负担很重,刘跃龙采取了一些措施,把一些只对官府有利,而对人民不利的制度规章,进行了革除。刘跃龙看到库吏利用职权索取包赔,造成有的人倾家荡产,于是就清理库吏的收支,革除了这一职官,有关业务由库书代办。礼吏的任务是掌管礼仪,后来又管理采购置办的业务,也造成一些贫民为了应付礼吏的置办任务而卖儿卖女。刘跃龙提倡节俭,革除礼吏这一职官,其有关业务由礼书代办。炭户负责官府用炭的运输供应,刘跃龙鉴于当时各衙门由怀柔供给的木炭已明令停止,而怀柔县署的用炭也不多,便革除炭户一职。解运护送银两原由大户负责,刘跃龙规定,起解的银两,当堂如数点清,由递送快手护送,不得多派一人。槽头负责邮政, 弊病很多,刘跃龙为之编了字号,设置了马牌,根据路途远近,规定差遣人数,使之不能舞弊。陵丁负责焚香扫祭,刘跃龙规定一人充一役,各项杂役,均进行了革除。怀柔粮仓没有粮食储备,刘跃龙提倡士民捐资买谷,不久仓库储存粮食600多石。刘跃龙捐俸薪铸造了器械火药,以便发生战事时有武器的准备。由于刘跃龙办了这些事,怀柔曾给他刻石树碑,以作纪念。
  经核实,此信息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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