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年代:公元1859年(清咸丰九年)
收藏单位:怀柔区档案馆
内容简介:该件档案系清咸丰九年杨氏兄弟析分家产所立的分单契书。契书中除写明田、房、树、井等不动产的分配外,还约定,“叔父归与二门,生而养,死后殓葬,不与长门相干”,解决叔父赡养问题,避免以后纠纷。
责任编辑:赵鹏华
形成年代:公元1859年(清咸丰九年)
收藏单位:怀柔区档案馆
内容简介:该件档案系清咸丰九年杨氏兄弟析分家产所立的分单契书。契书中除写明田、房、树、井等不动产的分配外,还约定,“叔父归与二门,生而养,死后殓葬,不与长门相干”,解决叔父赡养问题,避免以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