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区储备粮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保证区储备粮安全,提高政府调控粮油市场能力,有效发挥区储备粮在政府调控中的作用,根据《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2010年6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1号令公布,根据2021年12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02号令修改)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怀柔区实际,制定《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6月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wjlsk@126.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21号北京市怀柔区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1(请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64816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4.传真:010-6964723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5.登录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hr.gov.cn)在“政务公开”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怀柔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怀柔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怀柔区商务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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