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新修订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等新规定新要求,按照《怀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文件清理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拟废止《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复查程序的规定》和《怀柔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rfzk@bjhr.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法治综合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601351(办公时间:8:30-17:30)
4.登录怀柔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bjhr.gov.cn)在“政务公开”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关于废止《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复查程序的规定》和《怀柔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关于《废止<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复查程序的规定>和<怀柔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