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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对《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强化宅基地及村民建房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5-04-27 17:09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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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17日至4月25日,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怀柔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宅基地及村民建房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5条,主要集中在加强法规体系衔接与执行细则地区定位、明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路径、强化耕地与生态保护措施、完善政策宣贯与监督机制、优化审批流程与部门协同机制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加强法规体系衔接与执行细则地区定位”的意见,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根据《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怀柔区为生态涵养区,并要求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涵养区特点,加强乡村风貌、房屋建筑风貌设计的引导和管理。《通知》二、基本原则(四)坚持“户有所居”,已明确区规自部门要结合我区生态涵养区、长城建控要求等特点,编制农村住宅标准图集。

  二、针对“明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路径”的意见,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宅基地及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怀政发 〔2021〕 9号)第六章历史问题处理,已对相应内容进行了明确。

  三、针对强化耕地与生态保护措施的意见,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通知》四、明确管理职责分工,实现宅基地建房管理闭环,镇乡政府职责中已明确严格落实“三到场”,确保新批宅基地及村民建房不占用耕地。

  四、针对“完善政策宣贯与监督机制”的意见,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已于2021年4月13日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宅基地及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并配套相应视频、动画解读。。

  五、针对“优化审批流程与部门协同机制”的意见,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自2021年以来,全区各镇乡均已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宅基地及建房联审联办工作机制,实行“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