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农办质〔2023〕14号)有关通知要求,我区认真开展创建工作自查自评。为体现公开、公正原则,支持、鼓励社会监督,现将自查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69628696 联系人:李女士
电子邮箱:hr_nck@126.com
附件:北京市怀柔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
北京市怀柔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王鑫培